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五位副主席的任务分配
目前,义安省人民委员会2021-2026年任期的领导层由一名主席和五名副主席组成。
义安省委副书记、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同志刚刚签署并发布了2025年3月21日第819/QD-UBND号决定关于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的任务分配。

1.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
按照规定履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职责和权力;指导、运作和全面管理省人民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直接指导和管理以下工作领域:
- 建设和实施工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防安全;省级规划、产业规划;年度检查计划。
- 预算管理;年度和长期国家预算估算;年度预算盈余使用计划;预算储备支出;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分配和调整;公共资产(总部、车辆、价值超过 5 亿越南盾的资产)的管理。
- 省人民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工作;省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条例;省人民委员会下属工作人员的纪律。
- 省人民委员会管辖项目的投资政策。
- 负责招商引资;国防、安全、内政;激励和奖励。
- 各时期重要的突破性解决方案,以及与省人民委员会活动相关的、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认为有必要直接指导和管理的问题;经济、文化社会、外交、国防、安全、宗教和民族等领域的紧迫和重要任务。
- 处理与部门主任(副主任)、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副负责人)、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相关的请愿和投诉。根据授权,定期和不定期地接待市民。
履行以下职务:省军事服务委员会主席、省国防安全教育委员会主席、省表彰奖励委员会主席、省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省重点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省防区指导委员会主任、2021-2025年省防区若干作战项目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捕捞(IUU)指导委员会主任、食品安全指导委员会主任、省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省自然灾害预防和搜救指挥委员会主任、省信息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省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主任、基层民主法规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直接监督和指挥以下部门和分支机构:财政厅、内政厅、省监察局、省公安厅、省军事指挥部、省边防指挥部和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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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清安
担任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协助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一般经济事务;投资促进事务;企业事务;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管辖的经济区、工业园区事务;内务事务;司法事务;协助监督预算收支;财政、国库、国家储备、审计事务;税收、关税、费用和收费事务;区、乡预算事务。
直接负责以下领域:
- 内务:预防犯罪和毒品犯罪;预防社会弊端;预防腐败;监督和指导国防、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防火灭火(森林火灾除外);司法执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
- 负责一般公众接待、投诉和举报处理;检查;审查;反腐败和反浪费。
宗教工作。
司法领域。
- 批准使用国家资金进行预算结算和已完成项目的结算。
- 行政机构和公共住房的翻新、维修和新建的管理、投资;公共资产、公共资产(专业公共资产除外)的采购和国家资产的拍卖。
信贷、银行和货币领域。
- 价格管理(土地价格除外)。
- 监督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管辖下的经济区和工业园区。
- 监控商业领域,组织和创新商业活动,并实现商业股权化。
- 协助汇总预算内外投资项目的一般信息。监测指定领域内预算内外的投资项目(包括经济区外的非农业生产和商业项目,但不包括贸易和服务项目)。
-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交办的其他任务。
担任义安省土地开发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社会政策银行代表委员会主席;义安省省级公共资产清查指导委员会主席(负责清查由国家管理的机构、组织、单位和基础设施资产);义安省宗教事务协调解决条例实施指导委员会主席;义安省消防救援指导委员会主席;第24指导委员会主席;义安省反恐指导委员会主席;义安省国家秘密保护指导委员会主席;义安省人权指导委员会主席;义安省第四军区武装部队在军区特殊区域开展群众动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主席(2023-2030年及以后)。省预防犯罪、消除社会弊端和全民保卫国家安全运动委员会主任;省提高有条件提前释放囚犯国家管理效率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人民防空指导委员会主任;义安省创新和企业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民事判决执行指导委员会主任;省司法鉴定活动持续创新和提高效率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省法律普及教育协调委员会主席;各委员会主席、其他相关委员会主席以及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派的其他职务。
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司法部;东南义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省内各银行。
协调单位:第二区国家审计署;第八区国家银行;第十区国家财政局;第十区海关;第十区税务局;义静省国家储备局;省统计局;商业协会;越南工商会义安-河静-广平分会;省国民议会代表团;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义安省祖国阵线委员会;省委检查委员会;省委内务委员会;省委办公厅;义安省各党委机关党委;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省民事判决执行厅;省退伍军人协会;省人民警察退伍军人协会;省青年团;省劳动联合会;省律师协会;省律师公会以及相关领域的其他协会。

3.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廷龙
协助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教育、培训、职业培训、劳动、文化、体育、卫生、旅游、信息、宣传出版、新闻、科学技术、信息技术、竞赛奖励等工作。
直接负责以下工作领域:
- 模仿和奖励工作。
- 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就业、优秀人才、社会保障、科学技术等领域。
文化、体育和旅游。
- 信息技术、信息与宣传、出版与新闻领域。
社会保险、健康、人口、家庭。
- 组织、机构和人事工作(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派)。- 行政改革工作、行政程序监督。
行政边界。
- 在指定领域内,开展预算内外的投资项目。
-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交办的其他任务。
履行公务员考试招聘委员会主席、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席、省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全省文化生活和家庭建设人民团结运动指导委员会主任、全省文明城镇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全省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实施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省老年人事务委员会主任、省政府群众动员指导委员会主任、总理关于加强国家机关群众动员工作的第18/CT-TTg号指示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食品安全卫生常务委员会(卫生部门)副委员长、省艾滋病防治指导委员会主任、省儿童事务执行委员会主任、感恩基金指导委员会主任、省儿童基金赞助委员会主席、省劳动安全卫生委员会主席等职务。省人口与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行政边界土地纠纷解决委员会主任;妇女进步委员会主任;省国家营养战略指导委员会主任;省烟草危害防治指导委员会主任;省信息技术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省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各委员会主席、其他相关委员会主席以及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派的其他职务。
监督和指导以下机构:教育培训厅、科技厅、卫生厅、文化体育旅游厅、义安报社、省广播电视台、各大学和学院以及相关领域的单位。
与省委组织委员会、省委宣传群众动员委员会、红十字会、省妇联、文艺协会、记者协会、科技协会联合会、省社会保险及相关领域协会协调配合。

4.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
协助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防灾救灾和合作联盟。
直接负责以下领域:
- 农业、林业、渔业、盐业、畜牧业、灌溉、农村发展和农民。
- 防洪防灾、自然灾害预防;搜救;气象水文领域。
- 接收因自然灾害而来自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援助、救济和慈善物资。
- 监督森林防火工作。
- 监测集体和合作经济部门、家庭经济和手工艺村。
- 在指定领域内,开展预算内外的投资项目。
-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交办的其他任务。
担任森林保护和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省自然灾害防治和搜救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农业保险指导委员会主任、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捕捞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食品安全委员会(农业部门)副主任、畜禽疾病防治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新农村目标规划实施组织委员会主任;以及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派的与所分配领域相关的其他委员会的主席、负责人。
监督和指导各机构和单位:农业和环境部、合作社联盟、省灾害预防和搜救办公室以及相关领域的单位。
与省级农民协会和相关领域的协会进行协调。

5.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富贤
协助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等工作。
直接负责以下领域:
- 建筑、技术基础设施、城市发展、住房开发、社会住房。
- 供水和排水部门。
- 基本建筑单价字段。
- 交通运输领域,交通安全。
- 在指定领域内,开展预算内外的投资项目。
-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交办的其他任务。
担任住房政策指导委员会主任;省道路养护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派的与职责范围相关的其他委员会主席、负责人。
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建设部、义安省民用和工业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领域的单位。

6.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冯清荣
协助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以下事务:自然资源与环境;民族事务;义安西部事务;外交事务;工贸事务。
直接负责以下领域:
- 土地管理领域,负责处理补偿和场地清理程序;处理土地收回程序;省内土地分配和租赁(批准前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
- 矿产许可证领域(批准前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
- 环境保护、废物处理;固体废物管理。
- 贸易、服务、市场管理、市场管理。
- 工业、电气和手工艺行业。
工业爆炸物管理。
工业园区(非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工业集群。
- 外交事务;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边界和关系;非政府组织、人权工作;东海和岛屿问题。
- 根据规定,决定其管辖范围内的官员、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出国旅行(包括省级领导、部门主管、分支机构负责人、行业负责人、书记、区级人民议会主席和人民委员会主席),并向省委常委会征求意见。
- 民族工作、山区发展、减贫、义安西部发展。
- 在指定领域内,开展预算内外的投资项目。
-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交办的其他任务。
担任省土地估价委员会主席;省环境保护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省土地清查指导委员会主任;省打击走私、假冒商品和贸易欺诈389指导委员会主任;2022-2025年义安省贫困和近贫困家庭审查指导委员会主任;为帮助全省贫困和特别弱势公社而动员支持的指导委员会主任;边境贸易活动指导委员会主任;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越南海洋和岛屿基金动员委员会主任;边境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515指导委员会主任、特别工作委员会主任;外国非政府组织指导委员会主任;以及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派的与职责范围相关的其他委员会的主席和负责人。
监督和指导以下机构和单位:外交部、工业和贸易部、少数民族和宗教事务部以及指定领域的单位。
与义安电力公司、友好组织联盟及相关领域的协会协调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