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在 Facebook 上炫耀杀猴壮举,引发众怒
(Baonghean.vn)——据信居住在黄梅镇的一名年轻男子因杀死猴子并炫耀其成就而遭到残忍对待,他的残忍照片在社交网络上广泛传播。
1月6日下午,自然教育中心发出警告,反思一名年轻男子杀猴制药的野蛮、无礼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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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上该状态所附的图片引起了众怒。 |
这组照片于1月2日由Facebook主页Cuong的主人发布在Facebook上,立即引发了网络社区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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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人上传至脸书的照片内容,至少有2人实施了这起残忍的杀猴行动。 |
根据自然教育中心的调查结果,上述脸书页面的主人是朱文强(Chu Van Cuong),居住在义安省黄梅市琼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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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年轻男子的肖像在网上社区引发了愤怒。 |
越南自然教育中心副主任阮芳勇女士表示:“看到如此残忍的野生动物屠杀行为,实在令人震惊。与2012年发生的叶猴惨遭杀害事件类似,此次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越南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也暴露了社会上一些人的冷酷无情。环境与自然基金会要求当局介入,并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对社区形成强烈的震慑。”
1月6日晚8点,访问上述Facebook账号,页面上依然显示着一系列炫耀战绩的照片。除了自拍照片,以及一条据称是广告猴子的状态,内容为:“准备再次烹饪,请转发照片。ib”之外,该Facebook页面的主人还上传了一系列杀猴子和开膛剖肚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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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Facebook页面的所有者还发布了猴子被屠杀前的活体照片。 |
根据照片,大约有10只猴子被屠杀、被煤气喷灯烧死、被剖开肚子。
至少有 2 个人在表演这一动作。
黄梅镇森林保护局局长黎玉友表示,1月6日下午,接到上述信息后,他指示森林保护部队配合琼立镇人民委员会核实、调查并澄清这一事件。
猴子是属于 IIB 类濒危珍贵稀有森林动物。根据政府 2006 年 3 月 30 日第 32/2006/ND-CP 号关于濒危、珍贵和稀有森林动植物名录的规定,该类动物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的开发和利用。此外,根据该规定,严禁猎捕、杀害、运输、交易和非法饲养猴子。违反者将被处以个人最高 5 亿越南盾、组织最高 10 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最近,与 IIB 类濒危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相关的违法行为也被纳入修订后的《刑法》(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的条款。因此,与大量猴子等 IIB 类濒危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相关的违法行为可被判处最高 12 年监禁。 |
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