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加油站违反经营规定被罚款5000多万越南盾

安平 May 22, 2021 17:05

(Baonghean.vn)——位于南丹县太和镇和金莲乡的一家石油经营机构因在石油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被罚款总计 5000 多万越南盾。

刚刚被当局罚款的汽油经营机构是位于太和镇光前坊的 Phu Quy Trading Company Ltd. 和位于金莲(南丹)的 Son Tinh 工厂。

5月20日,综合督查组对富贵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活动违法。商业违规行为以总代理形式开展石油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石油分销系统条件。因此,代表团决定对富贵贸易有限公司处以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同时,撤销该公司为期1个月的石油贸易总代理资格证书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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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5月21日,综合督查组还对南丹县金莲乡茅3村山静企业经营的石油经营活动进行了检查。督查组对以下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在未按规定确保经营条件的商店零售石油,以便相关权利义务人监督和检查计量执行情况、计量方法、商品和服务数量。

据悉,2021年全省石油经营活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从2021年4月20日至7月20日,为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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