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发展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
胡志明主席指出:“群众运动就是动员每个公民的一切力量,不遗漏任何一个公民,汇聚全民的力量去完成需要完成的工作、政府和组织所交付的工作。”
在胡伯伯民运思想的熏陶下,我党和国家在国家经济社会领域领导和指导取得了许多伟大成果。
一、关于人民力量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发展
马克思列宁主义始终强调人民群众的作用,认为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要领导革命,就必须密切联系人民;要赢得革命,就必须得到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列宁肯定:党的力量主要源泉在于密切联系人民;先锋队只有密切联系自己领导的群众,真正带领全体人民前进,才能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他还指出,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最大的危险和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切断同群众的联系。”
最大、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
六、列宁
在领导和指导革命的进程中,胡志明主席和越南共产党始终深刻认识到人民的伟大作用,不断注重建立和加强党与人民的密切联系。这种特殊的党与人民的关系,是革命事业客观要求的结果。党是人民的领导者、统治者,也是人民的公仆;人民自觉跟随党,接受党的领导,信任党、忠于党,是国家的主人。党的力量就在于党与人民的密切联系。
胡志明主席指出:“党是人民的领袖,也是人民的忠诚仆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都由人民组织起来。政府由人民选举产生,由人民授权,代表人民统治、管理国家。”他指出:“国家以民为本”;“我们的国家是民主国家,最高权力属于人民,因为人民当家作主。”“我们的政权是民主政权,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既然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当家作主,也有权当家作主。因为如果人民不当家作主,民主就只是一种形式。
党是人民的领导者,也是人民的忠诚仆人。从中央到基层,各级组织都由人民组织起来。政府由人民选举产生,由人民授权,代表人民治理国家、管理国家。
胡志明主席
弘扬先辈几千年建国卫国传统,吸收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理论,我党提出非常正确的观点:革命是人民的事业,由人民来做,为了人民。
越共十三大文件特别强调发挥人民作用、依靠人民建党。从革新历程的实践中,我党总结出五条经验,其中包括:“在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中,必须始终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以民为本’的观点;真正信任、尊重和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坚持‘民知、民议、民做、民检、民监督、民受益’的方针。人民是革新、建设和卫国事业的中心和主体。一切路线、政策必须真正从人民的要求、愿望、权利和正当合法利益出发;密切联系群众,依靠人民建党;把人民幸福安康作为奋斗目标;巩固和加强人民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任”。越共十三大在五项指导思想中强调了“大力激发爱国主义精神、民族自力更生意志、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和建设富强幸福国家的愿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挥越南整个政治体系、文化和民族的综合力量;培育民力,提高人力资源素质,突破吸引和使用人才的机制,大力应用科学技术……”。在越共十三大提出的六项重点任务中,有三项任务提到发挥人民的作用:“增强人民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任和归属感”、“激发建设富强幸福国家的愿望”、“同步完善法律、机制和政策体系,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

正是基于这些观点的坚持,我们党成立以来,特别是进行革新事业35年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各阶层人民的力量,战胜侵略者,在建国卫国事业中取得了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成就。党的十三大明确评价了这些成就:“经济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物质精神生活显著改善。我们的国家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具有基础、潜力、地位和国际威望。”
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政府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上所作的报告,到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达到5.05%;经济规模达到4300亿美元,进入中上收入国家行列;通货膨胀得到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25%;国家预算收入达到17.5万多亿越盾,增长8.2%;进出口总额达到6810亿美元,贸易顺差283亿美元;吸引外资达到394亿美元,增长34.5%;实际使用外资达到232亿美元,增长3.5%,创历史新高。
2024年前几个月,宏观经济基本稳定,通货膨胀得到控制,主要平衡得到确保。第一季度GDP增长率达5.66%,为2020-2023年期间最高水平。前4个月平均CPI同比上涨3.93%。2024年前4个月,国家预算收入完成预期的43.1%,增长10.1%;进出口额增长15%,贸易顺差达84亿美元。注册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达92.7亿美元,增长4.5%;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达62.8亿美元,增长7.4%,为近5年来最高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推进。社会保障政策继续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越南人类发展指数上升8位,位列193个国家和地区中的第107位。越南的幸福指数上升了11位,排名第54/143,......
国家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所取得的上述成果和成就,进一步彰显了在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指引和管理下,我国人民的强大力量。

二、近年来群众动员工作的成效与局限性
1. 关于结果:
党的十三大在对近年来群众动员工作进行总体评估时,肯定了以下优点:“群众动员工作突出重点,不断创新;‘以人为本’和创新主体性观点得到更加深刻、更加充分的理解和贯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巩固和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政治系统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得到增强;重视倾听、了解情况、解决群众的正当合理诉求、建议和突出问题;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人民群众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作出了贡献”。
事实上,党领导和国家管理民运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党及时颁布了多项民运决议,如1990年3月27日第08B/NQ-HNTW号决议、2013年6月3日第25-NQ/TW号决议,以及关于工人阶级、青年、妇女、退伍军人、“三农”、工商企业、知识分子、海外越南人、宗教工作、民族工作、全民大团结等决议,旨在领导和凝聚各阶层人民。同时,党出台了多项政策和路线,致力于发展经济,保障社会保障,消除饥饿和贫困,改善物质和精神生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国家机关的民运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领导干部接待群众、与群众对话等工作有序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干部党员的模范作用得到提高。

祖国阵线组织体系和社会政治组织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并不断创新面向基层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加强监督、社会批评,对党和国家建设提出意见。动员和凝聚工会会员、协会会员的方式日益丰富多样、卓有成效。开展多项爱国竞赛运动,特别是“高明群众动员”运动,与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相结合,为发展经济社会、保障国防安全、外交工作、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以及有效解决人民的正当合法愿望做出贡献。
2. 关于限制
群众动员工作虽然较以往有所改进和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亟待克服的局限性。党的一些关于群众动员工作的政策主张,如“党领导、政府管、群众当家作主”的机制,“民知、民议、民做、民检、民监督、民受益”的方针,制度化建设还不及时,不适应具体群众群体和基层情况。一些党委、组织和政府没有把动员群众、关心群众利益作为领导和指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基层特别是企业民主规范的落实,在一些地方仍然流于形式。
一些地方对群众思想状况的评估和预测工作还存在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对群众合理思想和愿望把握不准,“热点”问题和复杂矛盾仍然存在。宣传引导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工作还不够重视。对发挥社交网络等媒体作用、拓展与群众直接对话渠道缺乏领导和指导。一些地方群众动员系统、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活动创新滞后。许多地方动员、凝聚工会会员、协会会员的内容和方式选择缺乏创造性,不够贴近实际,实效性不高。对生产经营好、合法致富的组织和个人的典型表彰工作重视不够,……另外,一些地方对群众动员工作决议、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总结、述职评议工作没有做好,一些地方对按照中央规定进行的总结、述职评议工作进展缓慢或敷衍了事,……

3. 关于原因
造成上述情况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有以下主观原因。
一些党委和机关对群众运动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一些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还不够强。一些干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足,先锋模范作用、核心模范作用不明显,有的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作风等方面出现倒退,人民群众对党委和机关的信任度降低。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特别是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法律,提高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工作仍然滞后、成效不彰。群众运动工作干部队伍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三、新时期提高群众动员工作实效性、激发人民力量的对策
党的十三大文件预测,未来几年,世界和地区形势将继续发生许多快速、复杂和难以预测的变化。和平与合作仍然是主要趋势,但也面临许多障碍、困难和挑战。第四次工业革命蓬勃发展,在许多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给各国带来机遇和挑战。发展市场经济一方面有助于解放人民,改善人民生活,但另一方面也导致不同利益阶层分化。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网络的爆炸式增长使信息迅速传播,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情感。除了好消息之外,还有虚假信息,歪曲事实,扭曲事实。

深度融入国际社会进程,有利于我们吸引和动员众多外部资源,提升国家地位,但也使敌对势力有机可乘,加剧对我党、国家和人民的破坏。面对这样的机遇和挑战,群众动员工作必须积极发挥人民建设和保卫祖国的强大力量,并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第一:各级党委继续引领和推动全系统、各阶层人民群众动员工作认识和行动发生有力转变。
首先,继续向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宣传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党在新形势下对群众动员工作的领导”的第25-NQ/TW号决议、2021年7月30日关于颁布政治系统群众动员工作条例的第23-QD/TW号决议以及中央关于青年、工人阶级、妇女、退伍军人、知识分子、企业家等的决议等有关群众动员工作的决议、指示、决定和规定。在此基础上,继续沿着务实、创造性的方向创新群众动员工作,把工作成效、人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作为衡量组织机构质量、干部和党员素质的重要标准。同时,发挥人民群众在建设廉洁强大的党和国家中的作用,凝聚共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发挥全民族大团结联盟在建国卫国事业中的强大力量。

周一:各级党委继续领导国家把群众运动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机关应立足实际,采取有效务实的方式和形式,发挥人民群众在政策法律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参与作用,确保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正当合法利益与民族利益相统一。逐步加强直接民主形式,发挥社会各界智慧和意见的桥梁作用,组织好国会通过的《全民公决法》。加快完善和具体化“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机制和“民知、民议、民办、民检、民监督、民受益”方针。
继续有效开展选民联系、监督活动、社会批评、公共接待、与公民对话等工作,及时依法处理公民的请愿、投诉和检举。继续完善和落实社会公德法规,加强检查考核工作。重视培训和培养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群众动员能力。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经常与群众打交道的干部、战略级干部、部门、级别、单位负责人、武装部队干部和士兵等的模范作用。坚决批判和坚决打击冷漠、麻木、官僚主义、傲慢、独裁、欺压人民等现象,同时反对民粹主义倾向和煽动人民反对消极现象。继续宣传组织做好《基层民主法》的实施,经常听取群众合理诉求并及时解决。着力解决好与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突出问题,不让复杂信访问题拖延下去,不让治安秩序“热点”问题在基层出现。

周二:继续创新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组织、内容和运作方式。
这是越共十三大文件中关于国家发展的方向之一,旨在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的力量,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为了有效发挥代表作用,维护党员、工会成员、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和巩固强大的各级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满足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群众动员工作技能的要求。要注重选拔、培训、培养干部,制定激励干部做好群众动员工作、阵线和群众组织的政策和机制,坚决不选拔模范、不讲道德、不守纪律的干部从事群众动员工作。继续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基层,丰富形式,聚集动员工会会员、协会会员、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等,发挥党委的顾问作用,发挥核心作用,掌握民意、民情,发扬民主,激发公民的责任感,监督廉洁、强大的党和国家建设。
严格依法、持续贯彻自愿、自主管理、经费自筹的原则发展群众组织。提高群众组织活动质量,定期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工会会员和党员,为党和国家输送干部。同时,注重培养和发挥包括海外侨胞在内的社会各界杰出人士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周三: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和整风工作、反腐败工作,坚决同错误观点和论调作斗争。
党的十三大明确了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的方向:“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战斗力和党员素质,弘扬干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尊重群众、亲近群众、信任群众、理解群众、向群众学习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大会指出:“今后一个时期,要特别重视和深入推进政治、思想、道德、组织、干部等方面的全面建设和整顿”。在党的生活中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防止和遏制政治思想、道德和作风的滑坡。同时,不断提高党的巡视、监察和纪律工作的实效和效率。坚决打好反腐败和反浪费斗争。坚持主动预防与主动发现紧密结合,对腐败、包庇、纵容、教唆腐败和干扰、阻碍反腐败和浪费行为,依法严厉及时处理。
近期反腐败、反浪费斗争取得的成果得到了人民的认可和拥护,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信心,激发和促进了人民群众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力量。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敌对势力采取了许多巧妙的行动,试图分化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破坏党的正确路线、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工作,向人民群众讲解,使他们能够清晰正确地理解路线、政策,弘扬“民心阵地”,坚决打击和驳斥虚假、歪曲的言论等。

周四:各级党委继续领导全政治系统开展爱国竞赛运动,为增强人民力量、发展国家新时期经济社会做出贡献。
新时期,党的群众动员工作要积极参与,动员和凝聚全政治体系各阶层人民,形成强大力量,本着“竞赛就是爱国,爱国需要竞赛”的精神,积极参与爱国竞赛运动。各级党委、各机关、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要紧密围绕政治任务,把握各阶层人民的正当利益,根据地方、单位实际,选择适合各自主体的竞赛内容和方式。要总结“精干型群众动员”竞赛运动和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以往开展的竞赛运动,汲取经验,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竞赛运动要务实,避免形式主义、浪费和成本;要以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衡量每次竞赛运动的标准。
定期组织监督、督促、检查、期中和期末考核,并及时给予奖励。在当前形势下,祖国阵线和各社会政治组织应引导竞赛运动,鼓励各组织、企业、工会会员和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竞争,合法致富。在此基础上,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国家预算,为实现“民富国强”目标做出贡献,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国家经济潜力和财政安全是建设和保卫祖国的重中之重。在新形势下,动员、凝聚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力量,发展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十分紧迫和重要的意义。

星期五:继续领导全政治系统密切配合、同步实施群众动员工作条例。
2021年7月30日,十三届中央政治局颁发关于《政治系统群众动员工作条例》的第23-QD/TW号决定,以满足新形势下群众动员工作的要求和任务。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政治局、书记处、中央群众动员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党委、党代表团、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书记处、胡志明共青团、各省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政府、各部委、各行业、司法机关、武装力量、各级机关、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领导和实施群众动员工作的职责。根据中央政治局确定的群众动员工作职责,只要政治系统各机关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组织落实,群众动员工作必将取得显著进展。为有效开展群众动员工作,政治系统各机关必须密切配合、同步推进。应建立政府与各机关、各级祖国阵线、各级政治社会组织之间的新型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定期督促、检查、督导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根据中央规定(五年期中期检查、十年期终检查),定期组织中期检查、终期检查,并及时给予奖励。
切实落实上述六项措施,提高群众动员工作成效,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力量,发展国家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