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理和部长也必须与工人对话”
总理要求各副总理和部长配合做好领导与工人、劳工之间的会见和对话。
6月28日上午,政府总理阮春福在政府总部与越南总工会主席团共同讨论2016-2017年政府与越南总工会劳动关系条例实施结果及2017-2018年配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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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阮春福与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主席团进行会谈。 |
2016年至2017年,政府总理连续在南部和中部重点经济区与工人群众举行会见对话,内容务实,为工人群众注入强大精神动力。这也是地方领导在劳动者月期间与工人群众举行会见对话的动力。
今年年中,政府总理颁发了665号决定,批准在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投资建设工会机构的项目,以更好地照顾工会会员和工人的切身利益。据此,越南总工会已在河南、广南和前江三个省投资建设了首批三个工会机构。
工作会议意见重点强调,要协调研究适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措施和处罚措施,督促企业履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开展培训,提高职工技能;建立职工保障制度……
工作会议结束时,总理通报了今年上半年经济的积极信号,并表示这些重要成就中,越南工人阶级做出了直接和巨大的贡献。
总理还对越南总工会开展许多务实活动表示赞赏,包括在三个省建立工会文化机构;两年内为南部和中部地区举办两次劳动春节活动,营造了真正的政治和社会氛围。
越南工会总联合会还出台了保护工人阶级权益的措施,发布了越南工会标识系统,并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了一系列有利于工会会员的活动。
总工会协调解决企业与工人关系特别是基层工人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总体上工人和劳动者的生活有所改善,罢工停工事件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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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要求副总理和部长们也必须加强与工人和劳工的对话,听取他们的意见。 |
近年来,政府与总联合会的协调配合也更加充实。其中,总联合会明确了在法制建设中的责任,为182部法律、法令和通告草案提供了意见,并与9个部委签署了协调计划。
检查监督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不断完善。大力开展竞赛运动,弘扬工人阶级传统;成功举办“越南光荣活动:革新30年”活动。
总理表示,政府和总理始终特别关注工人和劳动者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提出了社会住房、工人住房、在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文化机构以及开展劳动安全卫生行动月等问题。特别是近两年来,总理花费了大量时间处理工会提出的建议。
但总理也指出,政府与总工会之间的一些协调内容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如在国家撤资时优先让国有资本股份公司的工人入股的问题;为工会实施鼓励工人和劳动者学习提高技能的计划提供资金支持的问题……总理要求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做好这些协调工作,体现对工人阶级的关心。
谈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任务,总理要求越南总工会继续参与制度建设,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普及劳动制度相关法律知识和机制。制度建设必须从实践出发,确保其切实落实到劳动者的生活和权利中。此外,还要与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消除障碍,促进生产经营,创造就业机会。
通过最近两次会议,我看到工人和劳动者对年龄和技能感到担忧。因此,必须更加重视工人阶级的职业培训,特别是科技革命中的新职业培训。这是着眼长远的。
工人一生中会多次换工作,而不是仅仅一次。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了这一点。我们应该如何对这一劳动周期进行培训和指导?我们应该具备哪些意识?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和越南总工会正在协调这一问题,在这场革命中提高工人的工作年龄。总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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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与出席会议的代表们交谈。 |
与此同时,要加强信息宣传,增强劳动者的信任。总工会和各级工会要切实关心劳动者生活,首先要确保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落实到位。同时,要提高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协调配合检查监督劳动法律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解决障碍的建议,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总理还要求双方配合组织竞赛运动,鼓励工人为基地和国家做出贡献。
“我建议,不仅总理,各副总理和部长也应协调组织领导与工人、劳动者之间的会谈和对话,倾听劳动者的声音。这包括总理与越南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的会谈。或者在2018年劳动节期间与北方劳动者见面。这些活动应该每年举办一次,并做得更好、更务实,营造良好氛围。”总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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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结束后,总理与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主席团合影留念。 |
会上,总理还直接回应了越南总工会提出的多项建议,包括研究修改劳动法以适应现实,特别是有关加班、退休年龄、中班餐等内容;指示尽早颁布执行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7款的指示,关于在必要情况下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建议总理指示国家银行对工人在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购买住房提供优惠利率政策等。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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