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越南的新闻自由就是故意扭曲和煽动舆论”
在越南,近年来,报刊真正成为“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之间的桥梁,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国家建设……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越南承诺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一般原则落实的基本人权。然而,这也是一个敏感问题,敌对势力、反动势力和政治不满势力常常利用这一问题来破坏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
越南人权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Tuong Duy Kien 博士就打击新闻自由中扭曲观点进行了如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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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尊敬的Tuong Duy Kien副教授,首先您能否从国际法的角度谈谈“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如何规范的?
张维坚副教授:国际层面的新闻自由,无论是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还是后来的1966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都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得非常明确,即每个人有权持有自己的观点,不受任何人干涉,也就是说,一个人表达自己的想法是一项绝对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强迫他改变自己的观点。但是,当一个人的思想以言论自由的形式表达出来时,这项权利就是一种有限的权利。根据国际规定,这种限制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共秩序、保护社会的健康和道德。
《世界人权宣言》也明确指出,个人在享有个人自由时,必须受到法律所规定的限制,以确保他人自由得到承认和尊重。在世界范围内,人们禁止违反公共秩序、道德和国家安全的自由。
否定越南新闻自由的观点是蓄意歪曲和煽动舆论。
光伏:在越南,我们对新闻自由的看法是什么?
张维坚副教授:根据2013年《宪法》第25条,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获取信息的权利。我们制定了2016年《新闻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新闻自由权。公民有权创作新闻作品、向新闻界提供信息、回应新闻界的信息以及获取新闻信息。
关于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越南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对国家和世界局势发表意见;人们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对党组织、国家机关、政治和社会组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投诉和控告。
但是,根据我国新闻法以及越南法律的规定,如果发布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包括歪曲、诽谤人民政府,捏造信息混淆视听,发动心理战,发布分裂人民的信息,煽动战争,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歪曲历史,否认革命成就,侮辱民族,泄露国家机密……这些都是越南法律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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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们正在工作。 图片来源:档案馆 |
我们的新闻法的规定符合国际法的规定。
光伏:因此,国际法和越南法律都有规定,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为什么近代以来有些人却高声否定越南的新闻自由呢?
张维坚副教授:原因有很多,我们认为,首先是他们不理解,或者他们知道但故意不理解,然后歪曲事实。在我看来,那些声称我们没有新闻自由的观点,就是故意歪曲事实,煽动舆论。
光伏:作为那么,那些故意诽谤越南的人,并不是不懂什么是新闻自由,而是有政治目的呢?
副教授,Tuong Duy Kien博士:他们并非不懂新闻自由,他们懂,但却故意歪曲。他们利用我们在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政策过程中的漏洞和不足,进行诬告陷害。
我和很多外国教授交流时,都说他们来越南可以自由自在地使用互联网,没有任何问题。但在某些国家,上网比在越南困难得多。因此,一些势力故意对新闻自由做出虚假、不客观的评论和评估,指责越南侵犯民主和人权,以此来降低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
新闻自由最生动的证明
PV:根据先生,特别是近年来越南在保障新闻自由方面取得了哪些突出成就?
张维坚副教授:越南在保障人权和新闻自由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只说新闻机构,截至2016年底,越南共有857家新闻机构;而且我们的互联网系统发展非常迅速。我们去世界其他国家时,发现在酒店和公共场所使用互联网仍然需要付费。但在越南,目前在许多大城市、餐馆和公共场所,我们已经普及了互联网,每个人都有权使用互联网,甚至是免费的,自由的。
在越南,近年来,报刊已真正成为连接“党的意志与人民的心”的桥梁,凝聚社会共识,促进国家发展,成为人民检查监督执法、对国家政策法律提出批评意见的渠道,成为维护人民权利的社会工具。这是越南保障新闻自由的最生动证明。
光伏:正如您刚才所说,我们在保障人权和新闻自由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就。然而,敌对反动势力仍然故意无视这些成就,试图破坏我们的国家。那么,您认为媒体应该如何参与,帮助抵制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呢?
张维建副教授:面对敌对势力利用来诬蔑我们的错误观点,我们认为,记者必须牢牢掌握党的观点、政策和路线,我国关于人权、新闻自由的政策和法律,尤其要牢牢掌握法律的规定。
每一位新闻工作者都要不断学习、培养道德品质、提高专业素养,自觉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榜样,特别是提高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革命道德,以便能够驳斥敌对反动势力的宣传和歪曲,造福人民,为提高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作出贡献。
光伏:谢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