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妇女被骗以8000万至1.4亿越南盾的价格出售胎儿
(Baonghean.vn)——这是义安省人民委员会针对选民提出的有关山区向中国买卖儿童、妇女和胎儿的复杂情况的请愿所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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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报记者采访一起非法越境贩卖胎儿案件。图片由义安报提供 |

跨境贩卖胎儿的妇女
(Baonghean.vn)——大约一年来,在越南义安省,胎儿买卖活动激增——这是人口贩子的一种新手段,法律对此还没有具体的规定。
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回应,近年来,该省特别是山区人口贩卖犯罪形势趋于复杂,犯罪手段也日趋多样化:犯罪嫌疑人寻找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即将分娩(6-8个月左右)孕妇的家庭,诱骗、引诱、引诱她们到中国产子,然后将孩子卖给中国人,每起案件金额在8000万至1.4亿越南盾之间。。
仅在奇山县,经审查,截至2018年底,少数民族孕妇赴中国产子的案件就有25起,其中警方已核实澄清06起案件,承认她们在产后将孩子卖回中国。其余案件由于她们经常不在当地,无法核实澄清。
被引诱欺骗的对象主要是乂安省西部山区的少数民族妇女。这些地方教育水平低,经济困难,民众容易受骗,许多人没有工作,因此很容易被这些对象欺骗和诱惑。
该行为性质为“拐卖儿童”,但由于被害人(儿童)无法获救,且没有文件或依据确定被害人母亲前往中国(仅有被害人母亲的陈述和当事人的陈述),导致案件侦办遇到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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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西部山区胎儿贩卖现象频发。图片:谷歌地图 |
近期,义安省警方还发现多起此类案件,这些犯罪嫌疑人正准备将孕妇运往中国产子,然后再将她们贩卖给中国人。然而,目前受害者的母亲尚未生育,因此根据2015年《刑法》第150条和第151条,以“人口贩卖”或“贩卖16岁以下人口”罪名起诉他们并不合适,而且目前尚无相关文件指导如何起诉此类行为。
在现行法律文件中,胎儿不被视为人类(即使在2015年《刑法》第123条第a款、c款第1项中也规定了两种区别情况“杀死2人或以上“ 和 ”杀死一名已知怀孕的妇女“所以可以理解为胎儿不是第二人)。因此,对于买卖胎儿的行为的处理,法律目前尚无法规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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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帮助一名来自友剑乡(Ky Son)的妇女,她被诱骗到中国产子后返回家园。图片:文件 |
针对上述情况,义安省公安局向C02部门报告,并于2018年12月5日发出第59/CAT-PV01号公函,向公安部领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公安部各专业部门汇报,寻求指导和意见。
在等待中央政府指示的同时,省人民委员会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发布了第 213/UBND-NC 号批示,指示各部门、行业、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加强预防和打击人口贩卖和胎儿贩卖的措施。
目前,省公安机关正积极向中央司法部门提出建议和建议,以消除预防和打击人口贩卖和胎儿贩卖领域的困难和障碍。同时,指示各单位公安机关配合地方加强对此类犯罪新方法、新伎俩的宣传工作,以便各级、各部门、各人民群众能够积极主动地预防和有效制止此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