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香蕉园发生不正当关系后被殴打致死
路过此地,他目睹一名男子在花园里与一名年轻女孩发生性关系。丁光堂立即化身“英雄”,救下了这位“美女”。受害者死亡后,“英雄”大吃一惊,将年轻女孩带到了警察局自首。
上述罕见案件于5月6日上午8点15分发生在海阳省嘉禄县芳兴乡占村。针对上述案件,海阳省公安局侦查局于当天下午就此作出决定,以谋杀罪对丁光堂(36岁,家住嘉禄县黎利乡裴上村)进行临时拘留。
5月6日上午,一名满身泥巴、年约30岁的男子带着一名少女到嘉禄县警察局自首。该男子称,他刚刚将一名男子殴打致死,因为他怀疑该男子对一名少女实施了猥亵行为……这名男子自称名叫丁光堂(Dinh Quang Tang)。
接获情报后,海阳省刑事警察局重案组立即与嘉禄县警察局配合,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尸检,并记录证人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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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省警察局刑事警察局的 Dinh Quang Tang。 |
调查中获悉,案发时在场的证人范氏碧(Pham Thi Ph.,18岁,居住在海阳省)供述:“碧约两年前在嘉禄县芳兴乡的守贤香料厂工作。案发前约5个月,一名与章姓氏的男子向她求婚,她答应了。”
第一次性接触后,张先生给了费女士10万越南盾。从那天起,费女士就躲避家人,不顾张先生妻子和费女士母亲(她们也在香厂工作)的反对,秘密地与张先生保持着“恋情”。
5月6日上午,Ph女士和Chuong先生照常上班。休息期间,Chuong先生建议Ph女士出去做爱,Ph女士答应了……
当天上午8点左右,Chuong先生和Ph女士前往Thu Hien香厂旁的香蕉园发生性关系。此时,Tang先生恰好路过。他以为Chuong先生对Ph女士态度恶劣,便上前“救美”,用手脚对Chuong先生的脸和腹部拳打脚踢。将Chuong先生打死后,这位“英雄”意识到自己犯了错,于是将Ph女士带到了嘉禄县警察局认罪。
在警察局,丁光堂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悉,他曾因扰乱公共秩序而被定罪,并被嘉禄县人民法院判处18个月缓刑。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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