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旅馆经理因掩盖员工贩毒被判入狱
(Baonghean.vn)——Anh和Nam在戒毒营相识,并成为了朋友。离开戒毒营后,Nam为Anh创造了条件,让他在他经营的汽车旅馆当员工,并借钱给他。但后来,经理和员工却“互相邀请”进了监狱。
乂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了罗黄英(26岁,居住在归州县周平乡)一案,罪名是“非法贩毒”和杜明南(31岁,居住于宣光省山阳县山南乡)因“未报案”罪名被起诉。
Nam 和 Anh 都是吸毒成瘾者,2018 年初在河内一家强制戒毒所接受治疗期间相识。离开戒毒所后,Nam 邀请 Anh 到他管理的一家汽车旅馆当员工。
2020年5月底,Anh打算在义安省购买毒品,运到北宁省贩卖牟利,于是他打电话给归州县一名叫Cang的男子,要求他以250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5包粉红扁形毒品。为了筹措毒品,Anh向Nam借钱,声称是为了照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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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Anh和Nam在法庭上。图片:Tran Vu |
5月31日晚,Anh回家乡买毒品,谎称自己拿到了个人证件。Nam想回员工家乡玩,于是要求和他一起去。Nam同意了,并且没有告诉经理他要去义安买毒品。
抵达新乐镇后,Anh多次联系一名叫Cang的男子,商讨毒品买卖事宜。Cang要求Anh再买一块海洛因饼,价格为1600万越南盾,Anh答应了。6月1日下午1点30分,Anh前往地标建筑H2/89购买了5包粉红扁豆(重92.41克)和一块海洛因饼(重32.775克)。
Anh将毒品带回家后打开检查。就在这时,Nam走了进来,发现这名员工手里拿着毒品,但却没有向警方举报Anh的罪行。
随后,Anh将所有毒品装进包里,与Nam一起乘坐巴士前往北宁。当巴士抵达太和市同孝乡时,义安省交通警察局在Anh包里进行了检查,并发现了毒品证据。
侦查机关认定,罗黄英应负刑事责任的毒品总量为125.185克,杜明南因涉嫌不报案罪,应负刑事责任。
在证人席上,两名被告均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安承认购买毒品后转售牟利。被告人南表示,尽管他知道安购买毒品后转售牟利,但出于对朋友的尊重,他没有报案。两名被告均表示悔罪,并请求减轻处罚。
经过权衡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后,审判小组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罗黄英20年监禁,以“未报案罪”判处杜明南2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