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建议任命官员为管理者,任期5年,避免“坐得太久就成了专家”
内政部建议,官员担任管理职务的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时,须考虑是否续聘。此举旨在确保定期筛选机制,避免出现“坐得久了,就成了老手”的情况。
公务员法草案(修正案)补充了许多新的规定,以完善管理政策,培养公务员,同时严明公务活动纪律和秩序。
公务员可以在私营部门从事专业活动。
草案强调,国家致力于建设一支具有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公务员队伍,以适应社会日益增长的要求。公务员将定期接受培训和培养,以提高其专业素质、公共管理技能、数字化转型能力和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法律没有禁止,且劳动合同允许,公务员可以在私营部门从事专业活动,前提是不存在利益冲突或违反职业道德。反过来,公共服务单位也有权使用私营部门的优质人力资源来满足工作需要。
公务员薪酬收入政策坚持公平竞争、与岗位和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对于有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草案要求建立内部支出管理制度,作为支付额外收入的依据,鼓励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更加明确任命、解雇和终止
根据草案,官员的管理职务任命必须经主管部门决定。如被任命为新职务,除兼任职务的情况外,将自动辞去现任职务。
除专门法律另有规定外,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时,主管机关得审议续聘或不续聘。此项规定旨在确保定期评估及筛选机制,避免出现“坐得久,就成了老手”的情况。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草案规定,公务员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聘、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健康原因辞职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定情形下,可以享受辞退补助、失业补助或者失业保险金。
相反,如果员工被迫辞职、非法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未能履行职责而被解雇,则无权获得遣散费。
工资和奖金与工作绩效挂钩
草案规定,公务员以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成绩、工作成果和工作效率为基础,结合所在国家、地方社会经济状况和所在单位的工作绩效,享受工资、奖金等收入。
公务员除基本工资外,还按规定享受加班费、夜班费、公务费、奖金等福利待遇。特别是在山区、边境海岛、边远地区、民族地区以及有毒危险环境中工作的公务员,将享受特殊津贴和优惠政策。
这是为了确保公平,并鼓励员工在特定领域和地点工作时感到安全。
值得关注的新点是,该法律草案扩大了公务员在规定时间以外参与专业活动的权利,只要不违法且不违反签订的合同。
官员可以与其他组织和单位签订合同或出资,创办和管理企业,尤其是在科研成果、发明和数字技术商业化领域。此外,官员还可以被派往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工作一段时间,但薪酬和政策保持不变。
担任领导职务的官员,参加课外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这一规定在严格管理、避免利益冲突的同时,也提供了灵活性。
除了可以采取的行为外,法律草案还增加了公务员禁止行为的清单。
其中包括:逃避责任、推卸责任;挑起分裂、不团结;主动离职;参加罢工;散布虚假信息,影响机关、单位声誉;利用职务便利,宣传反对党的路线、政策、国家法律,危害社会精神文化生活的言论;非法使用公共财物;歧视他人,侮辱他人名誉和尊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