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罢免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和首席大法官。

April 7, 2016 15:23

国会罢免了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今天(4月7日)下午,国会听取代表团讨论结果报告和与会代表的说明及意见报告后,以秘密投票的方式,决定罢免阮氏团女士的国家副主席职务、张和平先生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阮和平先生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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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解除了越南国会首席大法官张和平、国家副主席阮氏团和越南国会主任阮和平的职务。

计票委员会主席黄文帝先生(平顺代表团)表示,会议代表总数为 494 名,出席代表 487 名,发出选票 487 张,收回选票 487 张。

会议以有效票458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2.71%)同意解除阮氏团女士的副国家主席职务。

以471/486有效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5.34%)同意解除张和平先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以472票(有效票487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5.55%)同意解除阮和平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职务。

国会还投票通过决议,罢免上述三名官员。

关于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议,第二条规定,该决议自国会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之日起生效。

随后,国家主席陈大光向国会提交了人选建议,选举接替刚刚被解职的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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