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批准了从2025-2026学年起对公立学校学生免收学费的政策。
实施学费减免和资助政策的预算,按照现行国家预算分权制度,由国家预算予以保障。

6月26日下午,国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国民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龄前儿童、高中学生和普通教育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和给予资助的决议,出席国会代表441名,赞成票440票,赞成率为99.77%。
本决议规定,对在国家教育体系内的教育机构以及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就读的越南公民学龄前儿童、普通教育学生和普通教育课程学习者免除和资助学费。

据此,决议规定免除公立教育机构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普通教育学生的学费。
同时,为公立和私立教育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高中学生和普通教育课程的学生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金额由省人民议会根据政府规定的学费框架决定。

实施学费减免和资助政策的预算,按照现行国家预算分权制度,由国家预算予以保障。
中央财政支持财政收支不平衡的地方依法落实免学费、扶持政策。

国会责成政府指导和监督本决议的实施。本决议自国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自2025-2026学年起实施。
同日下午,国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普及3至5岁儿童学前教育的决议;关于免征农业土地使用税的决议(允许将农业土地使用税免征期限延长至2030年底);表决通过了关于参加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法律,并在会场讨论了关于移管服刑人员的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