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要求将资金转移到具有支付能力的项目。
国会要求政府和总理紧急指示将资金从支付率低的项目转移到具有支付能力的项目,以加快实施进度。
6月29日上午,国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第43号决议的决议,该决议旨在实施财政和货币政策,支持经济社会恢复与发展计划,提高国会关于一系列重大国家项目决议的有效性和效率。
第43号决议肯定了许多积极成果,特别是在2023年底前实施了一批重要国家项目。同时,决议也指出了需要克服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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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为克服不足和局限性,提高落实第43号决议和国会关于一系列重要国家项目的决议的有效性,国会要求政府和政府总理指示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紧急研究并找到解决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的建议、困难和问题的解决方案。
同时,尽快将资金从到款率低的项目转移到有到款能力的项目,加快实施和到位社会经济恢复发展计划投资项目。
国会还要求政府指示主管部门审查并汇总报告,供主管部门依法审议并决定需要调整投资政策的项目。
包括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项目一期、隆城国际机场建设投资项目一期。
与此同时,研究利用隆城国际机场T3航站楼规划区二期未利用土地,满足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项目一期路堤用地需求。
国会要求政府指示交通运输部和相关机构配合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地方紧急部署投资,完成休息站、交通监控和控制系统,以满足高速公路项目投入运营时同步开发的要求。
同时,抓紧研究完善已投资建设的2车道、4车道高速公路(未设置连续应急车道)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和交通组织方案,提高高速公路的运营安全。并制定已投资和正在建设的2车道、4车道高速公路升级扩建项目规划,确保其适应各时期交通运输需求,并着眼长远。
各地要抓紧加快征地拆迁和安置区建设进度,同时加强巡查督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确保安全有序和社会稳定;注重解决被征地群众就业创业问题。
国会要求政府加强检查、审计和监督,及时防止消极、腐败、浪费和制止项目实施中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土地收回、补偿、支持和重新安置;原材料的开采和供应;招标和承包商任命等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