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加入党委人员的介绍和选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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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据义安省党委常委会透露,在完成连任同志人事程序后,将根据确定的人数和结构,对首次参加党委的同志进行人事程序。首次参加党委的人员介绍和选拔程序将分为5个步骤。

会议宣读并落实中央政治局 2019 年 5 月 30 日第 35-CT/TW 号关于各级党代会向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迈进的指示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近日召开会议。图片:Thanh Duy

步骤1:组织召开党委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根据政治局规定的标准、条件、结构和数量,根据党委批准的干部工作方向,根据2020-2025年任期党委拟任人员名单、2021-2026年任期国家机关及政治社会组织(按各组织任期)领导岗位名单,区、市、镇党委常委会、省委直属党委、乡党委常委会逐一审查、评估,研究、批准拟任人员名单,其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进入党委、党委常委会、党委领导岗位,并在干部大会上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 2 步:根据第一步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人员名单,组织召开骨干干部会议,收集意见和建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议召开时,至少有2/3的被召集人到会)。

关于成分:

省委直属区块党委中有党执行委员会的同志,有各部门正、副部长及相当职务的同志,有直属区块党委书记、副书记,有区块党委群众组织负责人。

区级有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同志;各部门、委员会和同级领导;祖国阵线主席和同级群众组织的负责人;党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公社、坊、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直属单位的书记和负责人。

对于公社、坊和镇来说,他们是党执行委员会的同志;祖国阵线和公社级群众组织的负责人和副负责人;党委直属的党支部书记。

引进和选拔原则:

每个成员的引进不得超过规定的结构和职位数量,并从第一步党委常务会议批准的名单中考虑、选拔和引进人员,或者可以引进其他人员,但必须确保规定的足够标准和条件。

选拔介绍的人员,必须取得到会代表总数30%以上的同意率,并按规定从上到下遴选达到规定人数。((其中按规定分配党委成员总数的10—15%)。

若推荐名单末尾票数相同的人较多,则所有被推荐的同志都会被纳入下一步推荐的名单中。

步骤3:组织召开党委执行委员会会议(第一次)

根据中央政治局确定的结构、数量、标准、条件和党委批准的人才工作方向,在第二步人才引进结果的基础上,由区、市、镇党委和省直党委党执行委员会以秘密投票的方式讨论引进人才。

引进和选拔原则:

各成员引进不超过规定的结构和岗位数量,并从步骤2中骨干人员会议引进的名单中考虑、选拔、引进人员,也可以引进其他人员,但必须确保规定的充分标准和条件。

所推荐和选定的人员,须获得出席代表总数50%以上的赞成票,并从上至下依次选拔达到规定人数(包括按规定分配的委员总数的10-15%)。

若推荐名单末尾票数相同的人较多,则所有被推荐的同志都会被纳入下一步推荐的名单中。

步骤4:开展人事调研,组织召开第二次常委会会议

党委常委会、人事小组对第三步引进的人员在工作单位、有关机关和所在基层党委的素质、道德、作风、威信、能力、业绩和突出的工作成果进行调查考核(根据当地、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由党委常委会、人事小组确定人员和具体调查办法)。

根据第三步人员介绍情况及人员考察结果(如有),党委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新一届党委参加人员名单,征求意见,提请党委第二次执行委员会会议介绍。

引进和选拔原则:

各成员的介绍不得超过规定的结构和职位数,并从步骤3中执行委员会会议介绍的名单中考虑、选拔和介绍人员。

推荐选出的人员,须获得自上而下召集选出的代表总数50%以上赞成票,方可达到规定人数(含按规定分配的委员总数的10-15%)。如推荐名单末尾出现多人得票相同,则所有推荐同志均纳入下一步介绍名单。

步骤5:组织召开党的执行委员会会议(第二次)

实施顺序:分析会议表决结果;核实并总结新出现的问题(如有);党委执行委员会集体讨论、评论、评估并投票推荐人事(秘密投票)。

引进和选拔原则

每位成员的介绍不得超过规定的结构和职位数,并从第四步党委常务会议批准的名单中考虑、选拔和介绍人员。

选拔推荐人员,赞成率须达到党委召开代表总数的50%以上,自上而下达到规定人数(其中,按规定分配党委成员总数的10-15%)。

如果推荐候选人名单最后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得票数相同的情况,则由党委书记直接确定人选(计票结果在大会上公布)。

这是省委常委会10月28日颁发的关于各级党代会的第13-TT/TU号通知中明确提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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