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仰和宗教法》的规定,享有信仰和宗教自由
(Baonghean.vn)- 在我国,信仰和宗教自由是人权之一,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党和国家一直关注这一权利,并颁布了许多政策来承认、尊重、保护并确保实施。
2013年宪法对人权,尤其是信仰和宗教自由,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规定。2013年宪法第24条承认信仰和宗教自由是国家尊重和保障的重要基本人权之一。
宪法还增加了在特定情况下限制人权必须由法律规定的原则。因此,信仰宗教自由权是一项人权,因此,对信仰宗教自由权的限制必须由法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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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莲花香弥漫的佛教。图片来源:互联网 |
宪法第24条规定:
1. 人人享有信仰和宗教的自由,有权选择信仰或不信仰任何宗教。法律面前,宗教一律平等。
2.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信仰宗教自由权利。
三、任何人不得侵犯信仰和宗教自由或者利用信仰和宗教自由实施违法行为”。
《宗教信仰法》于2016年11月18日由十一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确立了关于人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符合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确保法律体系的合宪性、合法性、一致性和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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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奠明古塔(演州寺)。照片:文献 |
该法第六条规定:
“第六条 每个人的信仰和宗教自由”
1. 人人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有权选择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
2. 每个人都有表达宗教信仰、举行宗教仪式、参加节日庆典、学习和实践宗教教义和法律的权利。
3. 每个人都有权进入宗教院校、在宗教培训机构学习或参加宗教组织的进修课程。未成年人进入宗教院校或在宗教培训机构学习,必须经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4.宗教界领袖、官员和僧侣有权在宗教场所或者其他合法场所举行宗教仪式、讲经传道、宣传宗教。
5.依照拘役、拘役相关法律规定被拘役、拘役的人员,正在服刑的人员,在工读学校、义务教育场所、强制戒毒场所接受安置措施的人员,有权使用宗教书籍,表达宗教信仰。
6.政府应制定保障本条第5款规定的权利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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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教堂的建成,体现了天主教徒和非天主教徒的团结互助。图片:迈江 |
第六条不仅规定强化国家机关对享有信仰和宗教自由权利主体的责任,而且将信仰和宗教自由扩展至组织和个人。
- 国家机关的职责这些规定扩大了信仰和宗教自由的主体,使国家有充分的基础建立机制,确保和加强国家管理对所有享有和行使信仰和宗教自由权利的主体的责任。
同时,为国家确立享有信仰宗教自由权的各主体的权利范围和具体义务建立完整、同步的法律基础,确保国家在承认和保障信仰宗教自由权方面的公正、平等、非歧视性。
它是巩固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愿望,增强民族大团结的力量,满足新时期建设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建设和保卫祖国的要求。
加强责任担当,通过立法活动明确体现国家尊重和有效落实国际公约所确认权利的承诺,切实保障公民的信仰和宗教自由。
- 扩大组织和个人的信仰和宗教自由:
+ 扩大宗教信仰自由的主体范围,在此基础上,组织和个人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行使宗教信仰自由。因为宗教信仰自由被视为与生俱来的权利,并非任何组织、个人或国家所赋予,任何人不得剥夺、强迫或侵犯,国家必须尊重和保护这一自由。
+通过明确限制各主体的信仰宗教自由,使主体清楚地了解自己行使权利的范围和程度,权利的限度,依法行使权利并受到国家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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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寺全景。图片来源:文献 |
+是组织和个人请求国家承认和保护其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当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进行投诉和诉讼的依据。
+ 信仰宗教自由权利还包括自由表达自己的信仰的权利;在自己家里和合法的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的权利;参加自己所信仰宗教的活动、节日庆典、宗教仪式和学习教义的权利。
+ 确认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对于宗教的诞生、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避免宗教组织因成立较晚或拥有较少的权贵、官员、僧侣、信徒和礼拜场所而处于劣势。这项规定再次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护宗教组织信仰宗教自由的政策,无论该宗教组织成立或被认可的早晚。国家除了依法保障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的权利外,还始终鼓励、维护和弘扬信仰宗教的良好文化和道德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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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公社东林教区教堂。照片:泰贤 |
+ 更明确地规定被羁押、临时羁押、服刑人员、被安置在教养院、义务教育机构和强制戒毒机构的人员,依法获得个人宗教信仰需求满足的权利。这对这些主体来说是一项非常积极的规定,因为他们虽然依法受到一些限制,但在信仰和宗教自由方面,他们得到国家的承认,其个人宗教需求也得到满足。
此外,还承认宗教人士依法服刑或缓刑期满后,可以主持宗教仪式、讲道、授课,并管理宗教组织。宗教人士行使主持宗教仪式、讲道、授课等权利,必须经宗教组织登记,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这是全新的规定,确保每个人的信仰和宗教自由,符合2013年宪法关于人权和每个人的信仰和宗教自由的规定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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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卡教区教堂 - 富贵教区。 |
此外,该法还规定,每个人都有表达宗教信仰、举行宗教仪式、学习和实践宗教教义和法律的权利,以及在宗教院校参加宗教生活、在宗教培训机构学习或参加宗教进修课程的权利。未成年人在宗教院校参加宗教生活或在宗教培训机构学习,必须经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依照拘役、拘禁法的规定被拘留、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正在服刑的人员、在管教所、义务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处分的人员,有权使用宗教书籍,表达自己的信仰和宗教。
因此,信仰和宗教自由是所有人的权利,这项权利不受国籍、性别或年龄的限制。《信仰和宗教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改革,旨在全面明确2013年宪法关于这项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人权之一的内容和精神,包括明确信仰和宗教权利的界限,并加强确保每个人信仰和宗教自由权利得到落实的责任。
这也是对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法律之一,是在国际经济融入日益深入、宗教活动面临诸多复杂波动、国际组织和主要国家在人权和民主问题上对越南宗教活动施加压力的背景下,支持国家管理信仰和宗教活动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