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定计划,落实国会第137号决议关于促进义安省发展的若干特殊机制。
计划投资部部长范鸿光表示,该省正在制定落实国会第137号决议的计划,补充和试点一系列有利于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决议中的各项任务将落实到相关级别和部门,以便切实执行。
7月11日上午,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答问环节中,代表黎氏金钟(琼吕)就义安省干部、党员和人民关心的“当前”问题进行了深入提问。

黎氏金钟代表表示,国会已通过两项针对义安省的具体决议:国会关于试行若干促进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第36/2021/QH15号决议和国会于2024年6月26日通过的第137/2024/QH15号决议,补充试行若干促进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
其中,第137号决议于2024年6月26日由国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其中包含财政、预算、投资、城市、资源和组织机构等14项政策机制。该决议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为期五年,旨在推动义安省在未来进一步发展。
“我请求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告诉我们如何实施这一重要任务,以便该省能够有效实施这些特殊机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带领义安省取得显著发展” - 代表黎氏金钟问道。

针对黎氏金钟代表提出的问题内容,计划投资局局长范鸿光同志表示:国会于2024年6月26日颁布了第137/2024/QH15号决议,其中补充了乂安省发展的若干具体机制和政策的试点方案,该决议已于2024年7月4日由国会颁布。
该决议确定了五年的执行期限,因此我省决心集中精力指导决议的实施。因此,在国会发布决议之前,省人民委员会已责成各部门制定计划,以便在决议发布后能够尽快实施。
第137号决议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因此义安省有时间从现在到2024年底制定并落实决议内容。目前,计划投资部正在协调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制定决议实施方案。本着细化决议各项条款和任务的精神,将决议实施方案分解到各级和行业,并督促落实。
决议出台并不意味着立即执行,而是需要政府、各部委和各部门的指导。在此基础上,省人民委员会将建议省人民议会发布决议,以落实该决议。因此,我们正集中精力制定并争取在2024年7月完成计划,以便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各部门和各部门落实该决议。
“第一步,该省将制定计划,其中将指派相关部门、行业和地方,特别是有关具体机制、政策机制和资源的决议将得到认真制定,以便在2025财年和2026-2030年公共投资期内,能够运行这些政策机制。此外,土地基金开发等相关政策机制必须得到各部委和行业的指导。因此,义安省将重点与各部委和行业进行协调,以获得落实这些内容的指导。
省人民委员会将集中精力于2024年,完成所有指示,避免出现任何问题,争取在2025年1月最有效地落实该决议”,计划投资部主任强调。

在制定实施方案后,省政府将重点向基层宣传决议内容,让整个政治体系都能参与其中。这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受益者、多问题的决议,需要认真落实。
针对这一内容,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表示:我们高兴地看到国会通过了关于为乂安省补充试点机制和具体政策的第137号决议。
同时,义安省还执行国会两项决议,即2021年第36号决议和关于义安省发展具体机制和政策的第137号决议。第137号决议具体落实了政治局第39号决议关于义安省发展的精神,但由国会管辖。
国会已颁布决议,我省应制定实施方案。然而,国会决议中还包含各部委、行业和中央机关的指导性文件,供我省贯彻落实。因此,省人民委员会及各部门应继续“跟进”相关部委、行业和中央机关,以便这些机关尽快颁布文件,提供指导意见,帮助我省落实这些政策和机制。同时,应“跟进”并建议各部委向政府提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具体机制和政策,以便我省在落实决议时拥有更多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本省的潜力和优势。——泰成贵同志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