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感化院毕业后,犯下5起盗窃罪

June 4, 2016 06:58

(Baonghean.vn)——在第二感化院接受18个月改造后,Dang Hong Quan被允许返回家乡。Quan沦为流浪汉,重操旧业,重操旧业。不到三个月,他又犯下5起盗窃案,总价值达3500万越南盾。

6月3日下午,宜禄县公安局对此案作出起诉决定,对住宜禄县宜忠乡第7村的邓红泉(1999年出生)因盗窃财物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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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5月29日下午,宜禄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家住宜忠乡第10村的阮文建先生(1958年出生)家遭窃贼入室盗窃,其诺基亚手机、装有250万越南盾的钱包及多份重要文件被盗。

接到报案后,宜禄县公安局配合宜忠乡公安局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运用专业手段,于5月30日侦查认定该盗窃案的实施者为党红泉。

在斗殴中,Quan承认了自己在Kien先生家实施盗窃的罪行。在进一步的调查中,Quan承认,除这起盗窃案外,从2016年3月初到5月底,他还在Nghi Trung乡实施了另外四起盗窃案。被盗财物包括5部iPhone手机、1部诺基亚手机、2台笔记本电脑、一些现金和文件。五起盗窃案总价值约3500万越南盾。Quan将赃物交给居住在Nghi Trung乡4村的Pham Ngoc Dat(2000年出生)出售换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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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的证据已被调查机构收回。

目前,侦查机关正在追缴全某被盗赃款,并继续扩大侦查范围,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

范玉达因收受他人犯罪财物,但未满16周岁,被有关部门移交给其家属和当地有关部门管理。

一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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