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对方在杂货店赌博
(Baonghean.vn)- 6月14日上午,新旗县人民法院对居住在新旗乡的陈文豪、阮国孟、潘文宝、黎文娥、泰文红、黄文山以及居住在新旗乡同文乡的泰克桑因“赌博”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起诉书称,2018年2月6日晚7点30分左右,郝某、孟某、鲍某、吴某四人前往位于新岐县新岐乡第6村的泰文洪家玩耍。
大家围坐一圈后,包先生邀请其余人员一起赌博,每轮下注 50,000 越南盾,三人都同意了。
随后,郝某到泰文洪先生家的杂货店买了一副牌,然后四人坐在洪先生家门前的桌子旁开始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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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廷中的臣民。摄影:Nguyen Tran |
过了一会儿,桑、孙二人陆续过来坐下赌博,泰文红没有参与赌博,只是站在一旁看着,并向赌客们兜售饮料。
当天晚上9点30分左右,当这几人正在赌博时,新祺县公安局出警当场抓获了他们,并从赌桌上缴获了635万越南盾和一副扑克牌。此外,新祺县公安局专案组还从桑(Sang)身上搜出40万越南盾,从郝(Hao)牛仔裤右前口袋中搜出100万越南盾,并从阿(Nga)身上搜出70万越南盾。
调查证明,郝某赌博使用了250万越南盾,鲍某赌博使用了130万越南盾,孟某赌博使用了85万越南盾,倪某赌博使用了120万越南盾,孙某赌博使用了100万越南盾,桑某赌博使用了160万越南盾。
上述人员用于赌博的金额共计845万越南盾。房主泰万宏虽然未直接参与赌博,也未收取赌资,但同意上述人员在其管理的场所赌博。因此,泰万宏的行为构成赌博罪的共犯。
经侦查和今日庭审,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合议庭判处Son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包括:Hao有期徒刑7个月,Manh有期徒刑6个月,Nga有期徒刑6个月,Bao有期徒刑7个月;Hong有期徒刑6个月,Sang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