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登记证书发放程序“缩短”
该法规被纳入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管理的简化计划中,该计划刚刚获得政府批准。
政府刚刚批准了一项计划,旨在简化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国家管理职能下与人口管理相关的行政程序和公民文件(简称“简化计划”)。该计划的内容涉及三个领域:水产养殖(8项程序);兽医(2项程序);植物保护(5项程序)。
特别是在渔业领域,简化培训机构的许可程序以及渔船船长和总工程师证书的颁发程序。具体而言,根据部长2008年6月30日颁布的第77/2008/QD-BNN号决定关于颁布《关于培训和颁发渔船船长、总工程师、船员和机械师证书的规章》第9条第3款的规定,取消该行政程序中个人履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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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渔船简化办理登记证书手续。 |
此外,根据部长2008年6月30日第77/2008/QD-BNN号决定颁布的关于颁布关于船长、总工程师、船员和渔船机械师培训和证书颁发规定的规定,对附录2中国家人口管理数据库中与申请学习个人相关的一些信息字段进行修改。
简化新建渔船登记证书的核发程序。根据政府2010年12月15日第57/NQ-CP号决议,在2011年4月6日第24/2011/TT-BNNPTNT号通知附件4中,删除身份证号码、签发地点、签发日期、永久地址等内容,代之以个人身份证号码。该通知修改、补充和废除了渔业领域若干行政程序规定。
政府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根据政府批准的简化方案内容,在职权范围内主持、配合相关部委、部门、机构负责修改、补充、更换或取消、废止法律文件中规定的行政程序和公民文书,依职权公布或报请权责机关按照国家人口数据库建成运行时间公布。
政府办公厅对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有关部委、部门在落实本决议批准的简化行政手续和公民文件计划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总理汇报解决。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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