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假冒商品的生产和贸易?
居住在雄原县的阮文平先生询问:对于生产、贩卖假冒商品的犯罪行为,将依法如何处理?
回复:
《刑法》第192条对“制造、贩卖假冒商品罪”规定如下:
1.任何人生产、交易假冒商品,且不属于本法第193条、第194条和第195条规定的情况,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10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1年至5年监禁:
a) 假冒商品数量与真品或具有相同技术特征和用途的商品相当,价值从30,000,000越南盾到150,000,000越南盾以下,或价值30,000,000越南盾以下,但因本条或本法第188、189、190、191、193、194、195、196和200条之一所列的行为之一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这些罪行之一被判有罪,尚未消除犯罪记录但仍然犯有违法行为;
b) 造成他人健康伤害或损害,且人身伤害率达到31%至60%;
c)非法利润为5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以下;
d)造成财产损失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a) 有组织;
b) 专业性质;
c) 滥用职权;
d)利用机关、组织名义;
d)假冒商品数量与真品相当或者具有相同技术特征和用途的商品,价值为15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0越南盾以下;
e)违法所得金额为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
g) 致人死亡;
h) 造成他人健康伤害或损害,且人身伤害率达到 61% 以上;
i) 造成2人或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伤害率为61%至121%;
k)造成财产损失5亿越南盾至15亿越南盾以下;
l)跨境贸易;
m) 危险的累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至15年有期徒刑:
a) 假冒商品数量与真品相当,或者具有相同技术特征和用途的商品价值5亿越南盾以上;
b)违法利润达500,000,000越南盾以上;
c) 造成两人以上死亡;
d) 造成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者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受伤率达到122%以上;
d)造成1,500,000,000越南盾或以上的财产损失。
4.对违法者还可以处以2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在01至05年内担任职务,执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或没收部分或全部资产。
5.商业法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a)犯本条第1款规定中的罪行,处以1,00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b)犯本条第2款a、b、d、e、g、h、i、k、l和m点所列罪行之一的,处以3,000,000,000越南盾至6,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c)违反本条第3款规定,处以60亿越南盾至9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暂停营业6个月至3年;
d)违反本法第79条规定,造成业务中断的,应当予以停止营业;
d)商业法人还可能被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开展业务,禁止在某些领域开展业务或禁止在01至03年内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