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缴纳截止日期快到了吗?
个人有责任申报并缴纳税款,如果存在多缴或超额缴纳的税款,并申请退税。以上列举了税务总局一位代表于3月20日下午宣布的,个人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情况。
具体来说,据税务行业代表称,有工资收入的居民个人有责任申报和缴纳税款,如果有额外的应缴税款,或者有多缴的税款需要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退还或抵扣。
当然,个人所得税的结算也不包括应缴税款少于预缴税款,且未在下一期间申请退税或抵扣税款的情况。
此外,还有一种无需缴纳所得税的情况,即个人在同一单位有3个月或以上的工资、薪金和劳动合同收入,但还有其他来源的非固定收入,且年均月收入不超过1000万越南盾。该个人的单位已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如果该个人未提出申请,则无需就此部分收入缴纳所得税。
关于税务结算方式,税务行业代表表示,个人可以通过收入支付单位授权税务结算,也可以直接进行税务结算。
其中一项授权案例是:个人通过工资或薪金获得收入,在支付收入的机构签订了 3 个月或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在授权税务结算时实际在该机构工作。
相反,如果个人仅有零星收入,且按10%的税率预扣税款(包括仅在一个地点有零星收入的情况),则应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此外,如果个人在同一单位签订了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同时有零星收入但未预扣税款(包括收入未达到预扣税额以及已达到预扣税额但未预扣税款的情况),则该个人无需进行税务结算。
根据相关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在日历年结束后的第90天(3月31日)之前提交税务申报材料。但由于今年3月31日是星期六,税务总局宣布,税务申报截止日期将顺延至4月2日。
如果最终结算单逾期提交,罚款仅适用于产生额外应缴税款的结算记录。产生可退税款的记录不适用逾期提交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