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合并:推动机构重组,使其更加精简高效。
近日,苏林总书记精简政治体制的政策和决心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秉持“言行一致”的精神,各部门必须在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政治体制机构的整顿和整合计划,党的领导人对这一轮体制改革展现了坚定的决心。

为了阐明这项历史性改革,《政府电子报》采访了公共行政专家、前内政部行政改革司司长丁维华博士。
先生,精简体制的政策不仅是现在,早在几十年前,我们党和国家就在许多决议中提及过。然而,也有人认为,时至今日,人们对新一轮革命的期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这体现在苏林总书记的坚定决心上。您对此有何看法?
丁维和博士没错。如果我们仔细审视这些声明、评论,特别是改革政治体制机构的方向,就能清楚地看到,这一次,以杜林总书记为首的中央和政治局,确实决心要对整个政治体制的机构组织进行革命性改革。以往,我们主要关注国家机器,特别是行政机器。这一次,在中央和总书记的指示下,我们将全面改革,即改革整个政治体制,包括党、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和国家这三个方面。
从杜林总书记近期的讲话和指示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言行一致”的精神。目前,各部委、分部、单位和地方已开始落实调整和合并计划。现在还不能立即全面评估改革成果,但我相信改革成效显著,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和效益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先生,合并机构绝不仅仅是将两个机构合并成一个机构那么简单,对吗?
丁维和博士当然如此。如果我们只是将各个机构合并在一起,那只是一个简单的第一步,并不能达到总书记所希望的所谓“效力和效率”,也就是推动机构重组的“动力”。
在我看来,首先,合并中的机构以及未合并的机构都必须重新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具体工作内容,因为有些工作机构过去一直在做,但在新的形势下已不再必要。此外,有些工作机构目前直接负责,但可以交由附属机构或组织负责,甚至可以下放至地方层面。评估现有工作是否应该继续进行是一项极其困难且复杂的工作。仅仅录入工作内容并完成任务是不够的,还需要列出已完成的工作并进行评估,因此这项工作绝非易事。
如果整个政治体系中的各机构和组织认真、系统地开展这项工作,这将为重新设计各机构和组织的组织结构奠定重要基础,有助于消除各机构和组织之间繁琐、多层甚至重叠的职能和任务。接下来,工作方法的创新以及组织人员素质的提升也将随之而来。
时间紧迫,工作量巨大,各部委、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应该如何做才能满足要求?
丁维和博士我们从总书记和政治局的指示中清楚地看到了紧迫感。首先,各机构必须检讨自身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必须从各部委到各省,对臃肿的多层机构进行全面检讨,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提出改进建议。
但我认为,关键在于方向的明确程度。中央指导委员会需要制定强有力的方向,才能为各部委、分支机构和省份的落实提供依据。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胡志明市、岘港、广宁、朔庄等一些地方已经讨论并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对下属机构和组织进行重组和精简。
需要领导者树立榜样并做出牺牲。
精简体制绝非易事,因为它涉及敏感而复杂的问题。您认为,要实现体制改革,一个强有力的、彻底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丁维和博士当然,这项改革将“触及”许多机构、组织以及许多在体制内工作的人员。从中央的指示来看,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杜林总书记强调的第一点,即各机构和组织负责人,尤其是中央委员,要发挥榜样和牺牲精神的作用。一个不以身作则的领导人,肯定无法引起轰动或传播开来。因此,首要的解决办法必须是加强责任感和为公共利益承担责任、牺牲奉献的精神,特别是领导人的责任感和牺牲奉献精神。
当然,第二个解决方案也与之相辅相成,我们必须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凝聚共识。通过报纸和广播进行解释、宣传和传播,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高度共识。最近出现了一种非常有见地的观点,那就是,通过这次改革,一些人必须离开体制,这或许是他们走出体制、展现自身才能的机会,因为他们的才能此前一直被困在国家工资册上。
第三个办法是通过组织安排来考虑受影响者的利益。我们清楚地看到,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谁去谁留的问题,包括领导层的同志。我们需要设身处地地为这些人着想。以前我们讨论过精简工资,剔除不合格人员,但这次机构合并,我们不能断言所有冗余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部门雇员都不合格。合并导致出现冗余人员,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来安置这些人。
例如,我们可以找到那些仍具备接受培训和教育能力,且正处于培训适龄阶段的人员,并为他们创造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机会。此外,我们还可以为他们创造就业条件,首先是在组织内部,其次是在组织外部。或者,对于那些正在等待、自行申请工作或等待组织安排工作的人员,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机制。
我国历经多轮精简改革,出台了许多合理的政策和制度。因此,我相信这一次,相关部门也能够出台恰当的政策和制度。

精简流程固然有助于减少数量,同时提高质量,尤其是在吸引人才加入公共部门方面。然而,这项任务对我们来说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您有什么解决方案吗?
丁维和博士自2008年《干部和公务员法》颁布以来,该法就提到国家有一套吸引和聘用优秀人才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制度和政策。然而,从2008年至今,我们一直没有找到真正有效的方法来落实这一理念。
具体而言,虽然我们尚未确定谁是人才,以及与人才相关的因素属于政权和政策的范畴,但我们已着手制定政策,吸引和培养优秀毕业生,特别是学士、硕士和博士等人才。这些人享有优先权,无需考试即可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并享有相当优厚的待遇。
这里的误区在于我们认为大学成绩好的人也一定擅长公共服务。这些成绩好的人确实具备在公共服务领域有所建树的素质和潜力,但他们不可能立刻就胜任。学历高并不等同于擅长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这项政策也造成了受益者与其他普通公务员之间巨大的不平等。
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政府首先选拔高中成绩优异的学生。这些学生在世界一流大学接受4-5年的国家资助学习后,返回新加坡,加入一个特殊的公务员队伍,接受监督和扶持。可以说,这个过程是对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一次考验。这批公务员的薪资福利与其他普通公务员相同。五年后,他们将接受评估。如果能力被评为优秀,他们将被纳入一个特殊的公务员类别,享受远高于普通公务员的优厚待遇。这是一次很好且值得学习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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