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严明领导管理纪律
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地方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管理纪律;加强分析预测,密切监测事态发展,以便采取更适当、及时和有效的政策应对措施。

政府刚刚发布了第 97/NQ-CP 号决议2023年6月定期举行政府会议以及与地方政府的在线会议。
在该决议中,政府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发扬团结力量、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化挑战为机遇;进一步严明领导和管理纪律;加强分析、预测,密切监测事态发展,以便采取更适当、更及时和更有效的政策应对措施;主动解决各自领域和管理范围内的职责任务;继续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集中精力实现越共十三大决议、党中央、国会、政府的决议和结论以及政府总理的指示所确定的总体目标;迅速、有效地集中精力解决已颁布的重点问题、政策、任务和解决方案,优先解决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增长,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确保经济主要平衡,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全力实现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最高目标。
着力提升经济生产能力
政府要求各部门、地方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和权限,重点扶持和促进消费、投资、出口等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增长动力;继续快速有效地落实加大公共投资资金到位力度、实施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三大国家目标计划等重点任务。
各部门、地方要认真把握、同步、坚决、有效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为生产经营活动消除困难和障碍,推进行政程序改革,改善投资经营环境,严明行政纪律和秩序,提高领导和管理的效力和效率,克服在执行政府专门决议时回避、推卸和怕负责任的现象。
同时,着力提升经济生产能力,加快建设同步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体系,特别是国家重大项目、重点交通运输项目、重点工业、建筑、贸易和服务项目;做好国家、国家部门、区域和省级规划的编制、评审和审批工作,并积极落实已批准的规划。进一步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共享经济,创造显著变化,提高经济的生产率、质量、效率、韧性和竞争力。
各部委要严格落实政府总理2021年11月23日第30/CT-TTg号关于推动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法律文件和招标选择投资者的指示,立即出台指导各部委管理项目实施招标选择投资者的文件。
在指导文件未出台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主持并配合计划投资部,指导地方根据具体要求适用选择投资者的标准;省人民委员会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主动制定关于能力、经验和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以选择实施项目的投资者。
组织好2023-2024学年的大学招生
提高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质量,特别是高素质人力资源开发质量;组织好2023-2024学年高校招生工作;组织开展有趣、安全、健康的暑期活动。
着力保障社会保障、就业就业和民生。破解一些地方劳动力供需矛盾,积极部署必要的劳动者扶持计划。继续全面及时落实对革命有功人员的优惠政策、津贴和社会救助政策。在纪念荣军烈士纪念日76周年之际,举办富有意义、切实可行的感恩回馈活动。落实好儿童保护、性别平等等政策法律。
积极主动、坚决果断,及时应对、控制和有效处置疫情特别是夏季新发传染病和常见传染病;加强疾病危险因素控制,管理非传染性疾病;保障药品、物资和医疗器械,为群众就诊、治疗提供服务。
坚决开展预防和打击腐败、反腐倡廉、反浪费和信访举报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接待规定,及时依法、务实处置基层出现的信访举报,不让其形成治安“热点”。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要积极主动、坚决制定并实施2023-2030年阶段县、乡各级行政单位安排,确保确定性、慎重性、统一性、一致性和有效性。
争取将利率降低至少1.5-2%
政府责成越南国家银行主持并配合各部门和地方实施主动、灵活、适度、及时、有效的货币政策管理措施,与合理、有针对性、关键、有效、快速、果断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同步、密切、协调配合,优先解决生产经营困难,促进与宏观经济稳定相关的增长,控制通货膨胀,确保经济主要平衡。
继续同步实施大刀阔斧的降息措施,特别是降低贷款利率(力争至少降低1.5%至2%),研究并应用于新增贷款和未偿贷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信贷增长上限(全年约13%至15%,情况良好时可适当提高),并立即公布相关措施,形成商业银行2023年底前的信贷增长目标,确保满足经济信贷资本需求。审查贷款条件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为借款人提供更多便利,确保企业和个人增加信贷渠道。
重点关注并及时处理薄弱商业银行,确保流动性和系统安全,重视处理坏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实施40万亿越南盾信贷计划以支持利率和120万亿越南盾用于社会住房贷款。
持续改善投资营商环境,提升竞争力。
计划投资部要牵头督促加快公共投资资金拨付和规划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加强审议并提出解决方案,继续改善投资经营环境,提高竞争力,为吸引外资提供适当支持。
财政部要主持并协调各部门、各地方加强国家预算收缴管理,确保收缴准确、足额、及时;大力节约支出,压缩不必要的经常性支出。切实落实已出台的延长和减少税费、收费和土地租金的政策。加快向企业和个人退还增值税。
继续研究提出支持财政事务的政策和解决方案;建议主管部门在未来几年增加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同时不影响国家公共债务、政府债务和外债的安全以及有效使用资金。
有效落实价格管理和调控、稳定物价、稳定市场特别是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的措施和方案;注重信息沟通工作,及时透明地提供信息,为形成价格管理社会共识、稳定消费者心理做出贡献。紧急有效地解决企业债券和保险市场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及时向政府和总理报告,并于2023年7月13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适用OECD全球最低税率的情况。
尽快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自产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发展机制
工贸部将主持、配合各机关、地方同步大力实施开拓国内市场、刺激消费、丰富采购促销方式等措施;有效开展“越南人优先使用越南货”运动,确保商品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供求。
加强贸易促进,拓展出口市场特别是潜力大的新兴市场,维护和巩固传统市场,支持和解决出口订单不足的问题。有效落实已签署的自贸协定,推动新的自贸协定谈判。
及时克服方向和运行中的短板和不足,确保电力供应稳定持续,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特别是在高温高峰期。抓紧制定第八个电力规划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报送总理。尽快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自产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发展机制,试点将海上风电开发任务交给国有企业集团。主动掌握形势,采取措施,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国内市场汽油和石油供应充足。
建设部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地方严格落实政府2023年3月11日第33/NQ-CP号决议,其中涉及一系列措施,旨在消除障碍,促进房地产市场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督促指导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及时公布本地区符合120万亿越南盾信贷计划参与条件的社会住房、职工住房、公寓楼翻修重建项目名单,供商业银行按规定查阅、审批放贷。
主持并配合公安部于2023年7月20日前紧急审查并完成修订国家管理范围内有关消防标准、法规的工作,以彻底解决当前困难和问题,符合越南国情;出台指导性文件,补充现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消防解决方案。
打造一批重点、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牵头、协调各机关、地方同步采取措施,促进粮食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积极预防和应对疫情、干旱、海水倒灌、山体滑坡等灾害。
研究制定一些重点、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定位;配合工贸部及有关部门推动农业领域的合作,洽谈和开拓农产品市场,特别是重点、有潜力的市场(如日本、韩国、中国等)。
继续指导并采取强有力、彻底的解决方案,有效实施为期 180 天的行动计划,以消除欧盟委员会 (EC) 对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活动的“黄牌”。
交通运输部将主持、配合各机关、地方坚决加快推进场地清理、国家重要工程项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按照政府要求的进度目标和总理指示,特别是2021-2025年阶段的东南北高速公路项目。
促进土壤和岩石作为垃圾填埋材料的许可和开发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持、配合各机关、地方抓紧完成63个省、直辖市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向政府汇报,提请下届国会审议;完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实施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
按照政府总理2023年6月21日第573/CD-TTg号批示中的要求,加快建筑材料开采程序;监督并督促地方正确执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指示,不附加任何条件、要求或行政手续,以免给承包商带来困难。
研究提出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矿产法的建议,为交通工程建设提供符合用途和实际要求的填充土石方许可和开采便利。
尽快制定并提请政府颁布修改补充2014年5月15日第44/2014/ND-CP号法令关于规范土地价格的法令,以符合政府2023年5月7日第74/NQ-CP号决议的指示。
教材公开招标印刷,确保新学年教材供应
教育培训部主持、配合各机关、地方有效开展大学招生工作;做好2023-2024新学年开学条件准备。组织教科书印刷招标工作,确保新学年教科书供应充足,防止印刷、发行过程中出现腐败、消极现象;责成政府副总理陈红河直接监督指导此项工作的实施。
内政部主持并配合各机关、地方研究、协调完成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直属机关所属公共服务单位重组改组工作;继续就落实政府第04/NQ-CP号决议有关简政放权工作提出建议;配合各机关、地方推动精简人员,按岗位进行队伍重组,提高干部、公务员、公务员队伍素质。抓紧制定并报请主管部门颁布关于鼓励干部敢想、敢做、敢为人先、为公担当的规定。
司法部要主持、配合各机关、地方加强审查和完善制度、法律法规,特别是为解决生产经营困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对立法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汇报并及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