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 Lam Nghe An 要求警方调查裁判
4月29日,义安省宋兰足球俱乐部向公安部刑事警察局C02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对4月25日越南足球超级联赛第20轮对阵越南国家队比赛中裁判员工作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调查。

乂安队认为,主裁判阮越段和VAR裁判团队的一些判罚严重影响了比赛结果,并对比赛的透明度提出了诸多质疑。
在文中,林河 义安省比赛本身显然是一场技术质量不错的比赛,但却被一些争议性场面所掩盖。具体来说,比赛第14分钟,宋兰义安开出任意球后,皮球在禁区内碰到了球员颜孟勇的手,但裁判没有判罚客队点球,VAR也没有介入。
第51分钟,宋兰义安在角球后将球射入球门,但进球无效,VAR团队也没有发出重新检查的信号。
比赛高潮出现在第86分钟,越南军队(Viettel)在宋林义安队(Song Lam Nghe An)球员光荣(Quang Vinh)与主队球员孔芳(Cong Phuong)发生碰撞后,获得了点球。裁判在参考了VAR约5分钟后,判定宋林义安队球员犯规,并判罚越南军队点球。宋林义安队认为,碰撞情况不明,判罚难以令人信服。
义安足球队强调,裁判的判罚直接影响了比赛结果,对他们不利,导致教练组、球员和球迷感到沮丧。
此前,宋兰义安足球俱乐部向越南足球联合会(VFF)和越南职业足球股份公司(VPF)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澄清争议情况。然而,球队收到的回复并不令人满意,迫使他们寻求警方介入,以维护赛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根据越南足球协会(VFF)的回应,第14分钟的情况不构成手球,因为越南军电公司(Viettel)门将根据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的指示,在皮球意外触碰到颜孟勇(Nham Manh Dung)的手之前主动解围。对于第51分钟的进球,助理裁判认定球在入网前已经出界,因此举起了越位旗。主裁判也与VAR团队进行了讨论并同意了这一判罚。
对于第86分钟的点球,VAR团队要求裁判员重新审视情况,经过核实,裁判员认定宋兰义安队员犯规,该判罚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