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亿账户在银行员工“诡计”下蒸发?
该公司的账户余额估计在260亿越南盾左右,但当女主管去银行取钱时,却惊讶地发现只剩下几十万越南盾。
广欢公司董事长陈氏清春女士表示,该公司总部位于胡志明市古芝,专门从事农产品买卖。自2015年3月底以来,该公司已在越南繁荣银行(VPBank)开设账户。在农产品买卖旺季,客户向该账户汇款约260亿越南盾。
季末(2015年7月左右),宣女士去取款时发现上述账户中的260亿越南盾不见了,只剩下几十万越南盾。当她要求查询账户时,银行工作人员却要求她更改签名,因为他们说她的签名与以往交易时不同。
支票是账户持有人发出的无条件命令,要求银行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支票上指定的人、该人的指示人或持票人支付指定金额的金钱。 |
后来她查看账户对账单,发现客户存入的金额中不断出现“取款、转账”交易。支票的签发和支付也不断发生,而她从未购买过支票。再次查看后,她发现对账单上清楚地写明,从她公司购买支票的人是VPBank员工段氏翠恒(Doan Thi Thuy Hang),而提取支票的人是段氏翠恒的丈夫(Nguyen Huy Nhut)以及另外两人,杜廷宝(Do Dinh Bao)和范文桢(Pham Van Trinh)。其中,范文桢是广欢公司的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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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转账申请中明确指出,Xuan女士公司的支票购买者是VPBank员工——Doan Thi Thuy Hang。 |
令宣女士疑惑的是,她在开户时注册了手机银行交易通知功能,并向个人手机号码发送了通知。账单上也显示,银行收取了全额的手机银行费用,但她并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交易的短信。
Xuan女士称,她曾要求银行就银行员工段氏水恒(Doan Thi Thuy Hang)从其公司购买支票并协助进行上述交易一事进行澄清,但银行以该员工已辞职为由拒绝配合。因此,该主管于2015年9月向胡志明市警察局经济管理和职务犯罪调查局(PC46)报案,请求介入,但至今案件仍未有结果。
此外,宣女士称,银行提供了一套开户文件(复印件),上面有广欢公司董事陈氏清春(Tran Thi Thanh Xuan)的签名,但签名却是范文桢(Pham Van Trinh)。文件中的字迹并非宣女士本人,因此她认为,这可能是银行职员韩女士(Hang)及其丈夫与范文桢合谋伪造的文件。宣女士还提供了范文桢在公证处和税务局的签名和笔迹进行比对,结果确实是陈女士的签名和笔迹,但上面写的却是董事陈氏清春(Tran Thi Thanh Xuan)的姓名。
越南繁荣银行(VPBank)在一份关于此事的新闻稿中确认,该银行已于2015年3月28日为广欢公司开立上述支付账户。这是根据广欢公司依法向该银行提交的开户申请、印章样本、账户持有人签名以及随附文件和记录而开立的。开立账户后,该公司使用该账户与合作伙伴进行收款和转账交易。
2015年10月19日,该银行收到Tran Thi Thanh Xuan女士的投诉,指控Pham Van Trinh先生和VPBank的多名官员和员工合谋导致公司损失113亿越南盾,这与Tran Thi Thanh Xuan女士最近报告的约260亿越南盾的数字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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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范文桢的签名及字迹与支票上陈氏青春主任的签名相符。 |
VPBank表示,他们立即审查了开户文件,并与相关人员、范文桢先生(以及桢先生的代表律师)进行了沟通,并于2015年10月30日与宣女士进行了直接沟通。上述人员均否认了宣女士的指控内容,并要求与她对质澄清。银行随后邀请宣女士进行对质,以创造对质机会,但宣女士拒绝配合,并回应称她已向警方调查机构提交了申诉。
该银行确认,其已指示宣女士代表广环公司按规定提出投诉,该投诉将作为银行解决投诉的依据。“这些内容均已在回复宣女士投诉的通知以及2015年11月23日提交给国家银行的报告中列明。此外,银行正在根据PC46于2016年7月25日和2016年8月1日提交的文件进行协调并提供相关文件。” VPBank表示。
该行经检查认为,广欢公司账户的转账、取款、购买支票等交易单据均由广欢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且签字盖章与该公司开户申请书中在VPBank登记的签字盖章相符。
关于交易通知信息,VPBank 确认所有交易和余额变动均由银行通过短信发送到 Quang Huan 公司注册的电话号码(该电话号码经 VPBank 核实为账户所有人兼 Quang Huan 公司法定代表人 Tran Thi Thanh Xuan 女士的电话号码)。
此外,越南人民银行(VPBank)认为,此案具有犯罪嫌疑,需要调查机构进行核实和澄清。目前,胡志明市警察局PC46分局正在直接调查和核实此案。“我们也希望调查机构能够尽快对此案得出明确的结论,届时银行将充分告知客户,并始终依法保障客户的权利。”该银行强调。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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