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破桥栏杆坠河的汽车司机已死亡?
乂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刚刚发布了7月13日下午发生在46号国道万安乡的这起严重交通事故的初步报告。然而,公众关注的是,肇事司机是否……已经死亡?
据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初步报告,7月13日下午4点30分,在义安省万安乡巴哈街区46A国道32+100公里处,一辆牌照为37A-348.95的轿车从金莲乡开往万安乡,车上载有陈友伯先生(1988年生)和阮文忠先生(1990年生),两人均居住在旧上新禄乡(现万安乡)洪山村。
当行驶至靠近天阳桥(万安乡巴哈街道)的地方时,车辆失去控制,撞上了路边的里程碑,随后又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相撞,该摩托车由万安乡长山街道居民黄氏贵女士(1973年出生)驾驶,牌照为37B1-914.80。

随后,该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车牌号为37M1-993.11。该摩托车由居住在大顺化乡(原南灵乡)第6村的杜廷功(1993年生)驾驶,车上载有他的妻子阮氏平(1997年生)、儿子杜廷峰(2021年生)和侄子杜廷君(2016年生),正从反方向(从万安乡开往金莲乡)行驶。随后,该车撞上天阳桥(右侧)栏杆,坠入道河。
结果,杜廷功先生在医院死亡;其侄子杜廷君(坐在摩托车上)坠入道河身亡(死因不明)。7月14日凌晨0点30分左右,陈洪山先生的尸体在道河中被发现(初步判定为溺水身亡)。
关于汽车司机,根据乂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初步报告,司机是陈洪山(已故)。
然而,近日社交网络上的舆论纷纷质疑肇事司机并非陈洪山。根据距离事故现场约1公里的一家卡拉OK厅摄像头采集的信息,事故发生前约2分钟,肇事司机并非陈洪山,这引发了舆论高度关注,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和澄清。
据了解,重大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迅速介入搜救,省交通安全委员会也对遇难者家属进行了慰问。
7月14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向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发出正式批示,要求克服万安乡事故造成的后果。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特别要求乂安省公安机关指挥职能力量紧急展开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对违法造成此次重大交通事故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