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对通用电子信息网站进行许可和审查

November 3, 2019 09:04

广电和电子信息部表示,自11月1日起,暂停发放综合电子信息网站设立许可,对违反规定的网站进行审查、严肃处理。

这是信息传媒部副部长黄永宝于2019年10月29日签署并发给各省市信息传媒部的第3825/BTTTT-PTTH&TTDT号批示的主要内容之一,关于整顿综合电子信息网站的运营,特别是克服综合电子信息网站“报纸化”(综合电子信息网站以电子报纸形式运营)的状况。

信息通信部正式发文提出6组紧急措施,以提高国家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迅速坚决整治一般电子信息网站“报纸化”现象。

Từ ngày 1/11/2019 sẽ tạm dừng cấp giấy phép thiết lập trang thông tin điện tử tổng hợp với nhóm đối tượng là các doanh nghiệp và các cơ quan báo chí.
自2019年11月1日起,暂停颁发企业、新闻机构通用电子信息站点设立许可。

具体而言,自2019年11月1日起,暂停向企业和新闻机构颁发设立通用电子信息网站的许可证,以审查、纠正和处理违反规定的通用电子新闻网站,并修改现行法律规定,使其符合管理实践(目前,信息通信部正在执行政府指示,就制定修改和补充政府关于互联网服务和电子信息的管理、提供和使用2013年7月15日第72/2013/ND-CP号法令和2018年3月1日第27/2018/ND-CP号法令的法令提供建议)。

信息通信部要求各信息部门审查并统计已获许可的综合信息网站数量。如果运营中的综合信息网站使用的页面名称或域名包含可能与新闻机构混淆的词语,例如:报纸、杂志、新闻、时报、在线、日报……,则拥有该页面的组织或企业必须相应地更改页面名称或域名。信息通信部应报告纠正上述情况的计划,并将其提交给信息通信部(广播电视和电子信息部)进行监督。

信息通信部要求,综合电子信息网站必须在其转载自报纸的新闻、文章下方显示新闻链接和原文链接(链接)。

名为vidan24h.net的综合信息网站抄袭了《义安报》的新闻报道。图片来源:LN

工信部还要求,综合电子信息网站必须与新闻机构签订书面协议(不接受口头协议),允许其引用新闻报道。引用新闻来源的书面协议须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许可机关。逾期未签订书面协议的综合电子信息网站,擅自转载新闻来源的新闻报道,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省、直辖市信息通信主管部门不得考虑对域名属于本市的综合信息网站发放许可,不得允许本市的综合信息网站综合本市的信息。对违反本规定取得经营许可的综合信息网站,应当要求其所属单位、企业补发经营许可。

信息通信部要求,加强对在当地设立总部的通用电子信息网站的组织和企业活动的审查、检查和整改;依法严厉处理违法行为,特别是那些不符合许可的原则、目的和内容的运营行为,利用通用电子信息网站作为电子报纸、电子杂志运营的行为,提供煽动性和点击诱饵信息的行为,违反版权和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行为。

预计国家管理机构信息通信部也将出台文件,要求新闻机构在允许综合电子信息网站引用新闻文章时,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不接受口头协议),其中必须明确规定:在原始新闻或文章在报刊上发表后至少3小时才能引用信息来源。信息来源协议文件必须送交所在地广播电视和电子信息局或信息通信部,以便监督管理。

2019年10月8日,乂安报社向信息传媒部、广播电视与电子信息局、省委宣传部、乂安省信息传媒局、乂安省警察局发出第328/CV.BNA号公文,内容涉及域名为http://tintucnghean.vn、http://canhsat4sao.vn/、https://xunghe24h.com、https://vidan24h.net/和《商业与品牌》杂志http://doanhnghiepthuonghieu.vn的一般电子信息页面,未经乂安报社书面许可,复制、引用乂安电子报(baonghean.vn)的多篇新闻和文章。

乂安报社已要求信息传媒部、广播电视和电子信息部、乂安省委宣传部、乂安省信息传媒部、乂安省警察局采取措施,严厉查处上述电子信息网站和杂志的违法行为。

乂安报社也发出公函,要求各资讯网站及电子杂志立即停止转载、引用及删除未经乂安报社同意而转载的新闻及文章。


据ictnews.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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