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名男子因在街头用刀杀死“情敌”而被拘留,罪名是谋杀。
9月18日下午,兴安省警察厅侦查警察署作出决定,暂时拘留1995年出生、居住在兴安省德合乡的王文勇,罪名是谋杀。
此前,据《CAND报》报道,9月18日早上7点左右,王文勇因感情纠纷持菜刀袭击了两名在街上行走的行人。现场监控录像显示,一名身穿黑衬衫的男子手持刀具,突然追赶并杀害了一对骑摩托车的男女。
根据嫌疑人王文勇的供述,Q女士(1979年出生,居住于兴安省北东兴乡)虽然与王文勇有恋爱关系,但仍与B先生(1976年出生,居住于北宁省梁台乡)保持婚外情。王文勇出于嫉妒,持刀追赶Q女士和B先生。

邓某称他使用菜刀行凶。邓某先是刺伤B先生背部一刀,随后又多次刺伤Q女士的面部和背部。作案后,邓某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后被警方逮捕。B先生侥幸逃脱,Q女士则身中数刀,当场倒地。随后,受害者被迅速送往医院接受紧急救治。
兴安省警察与相关部门协调,封锁现场,调取监控录像,整理文件,进行调查和查明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