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防到义安贩毒的年轻人被判处终身监禁
(Baonghean.vn)——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两名被告犯有同一罪行,但 Hoi 仅被判处 20 年监禁,与其同伙的终身监禁相比,刑期太轻。
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刚刚在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卢文海(1990 年出生,居住于归州县周风乡)的“非法贩卖毒品罪”进行刑事上诉审理。
根据起诉书,2019年2月底左右,一名自称来自海防市的男子Dung打电话给Lu Van Hoi,试图认识他。五天后,Dung打电话给Hoi,问道:“义安省有卖毒品的吗?我需要买一些。” Hoi回答说:“我不知道。如果你来的话,我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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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卢文海。照片:陈武 |
3月初,Dung前往义安省,在Chau Phong乡Ban村与Hoi见面。见面后,Hoi带Dung去了Lo Thi Nhung(1983年出生,同村)的家。在Nhung家,Dung要求Hoi和Nhung以1.8亿越南盾的价格购买1公斤冰毒和4包粉红扁豆。Hoi和Nhung同意了。
Nhung 让 Hoi 负责毒品的购买。4 月 3 日,Nhung 带着 1 亿越南盾乘坐巴士前往 Que Phong 县。到达后,Nhung 步行上山,遇到一名蒙族男子,后者购买了 1 公斤冰毒和 4 包粉红扁豆。Nhung 拿走了这些“货物”,藏在她家附近的森林里。
当天下午6点左右,Nhung告知Hoi她持有毒品。4月5日上午,Nhung让Hoi致电Dung,约定运送“货物”的地点和时间,并承诺Hoi在完成任务后支付2000万越南盾。
Hoi打电话给Dung,约她去太和镇东孝坊小路十字路口送毒品。当天晚上7点,Nhung刚把毒品交给Hoi送去,就被太和镇警方当场抓获。
一审中,卢文会、罗氏绒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氏绒无期徒刑,卢文会20年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均未上诉,但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要求加重对卢文辉的刑罚。检察院表示,本案中,两名被告人犯有同一罪行,但卢文辉仅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与同案犯相比,刑罚过轻。
在上诉法院,被告人Hoi辩称,他只是Nhung指派他工作的,并非此案的主谋,因此请求法院维持原判。上诉法院认定,被告人Lu Van Hoi是与海防市嫌疑人联系,进行大量毒品买卖的人。
被告人卢文海明知其犯罪行为危险,但仍参与贩卖毒品,法院遂采纳人民检察院的上诉,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将卢文海的刑期由有期徒刑20年增加至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