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法实施监督
(Baonghean.vn)-各部委、部门、行业和地方加强对《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提高国家财力和价值,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切实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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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午,财政部召开《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执行情况评估会议。财政部副部长陈春河同志主持会议。乂安省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明统同志,财政部、卫生部、教育培训部、交通运输部等厅代表出席会议……(图片:美牙) |
《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法》于2017年6月21日由第十四届国会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经过一年的实施,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法》及实施细则等文件,帮助直接管理使用公共资产的机关、组织和单位掌握新法规,依法进行公共资产的管理使用。
除了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外,会议上,各省市代表还指出了《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的局限性和困难。
有些资产类型和领域仍然缺乏详细的规定,或者与《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法》不再相符,但尚未被取代、修改或补充。这是因为,我国公共资产的范围非常广泛,管理和使用主体众多;对于一些特定的公共资产,需要有相应的审查和转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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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国有资产采购管理势在必行。图片来源:互联网。 |
不少地方重点反映专业化总部区域、公共工程、专用机电设备使用标准规范出台进度缓慢,影响了建设、采购、维修、升级改造和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投资。
主要原因是卫生、教育培训、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等一些部门尚未颁布具体的规定来指导这些领域专用资产的使用标准和规范,因此地方没有基础为其管理的机关、组织和单位制定和颁布标准和规范。
此外,专业化机电设备、专业化指挥部区域、公共工程区域数量众多、类型多样,各机关、组织、单位需求不一,标准、规范的汇总制定还不够及时。
会议结束时,财政部副部长陈春河表示,已听取各部门、各地方的意见,并决定在近期将《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提交国会审议,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同时,副部长要求各部委、部门、行业和地方加强对《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国家财力资源的价值和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切实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