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河航运活动管理
(Baonghean.vn)- 11月12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8252号批示,要求省公安厅、交通厅、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落实第110/2014/CP号关于内河运输经营条件及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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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山(南丹)渡轮码头。摄影:PV |
据此,义安省公安机关及各县、市、镇公安机关将加强巡逻、管控,依法对违反本职工作职责范围内内河运输经营条件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将组织对内河航道、客运码头、营运工具和货运设施等活动进行检查、审查和分类,汇总检查结果并于2015年11月25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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