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在义安省土地投资项目管理中的领导作用
(Baonghean.vn)——义安省委常委会刚刚发布了关于加强党在义安省土地投资项目管理中的领导作用的第13-NQ/TU号决议。
根据决议评估,近年来,义安省各级各部门在招商引资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取得了诸多积极成果,投资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质量不断提高;众多国内外具有潜力和品牌的投资者、企业对来义安省考察投资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为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劳动者收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此外,重点开展的投资项目审查、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困难障碍,妥善处理未实施或延期实施的项目,有效改善了投资营商环境,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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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卢镇一角。插图:阮书 |
然而,该省投资项目的管理尚未达到要求。仍有一些项目违反投资、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规定,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影响该省的投资营商环境。
上述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管理机构在项目监测、监督和检查方面缺乏密切、同步的协调;检查和处理工作不够彻底、不够及时;法律法规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重叠之处,导致投资项目管理困难。
鉴于该省投资项目数量不断增加,而土地资源日益有限,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国家对土地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率。
第13号决议列出了具体目标:
- 选择能够保证环境效益、具有可行性和高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型投资项目。
- 提高全省投资项目土地利用效率,克服项目进展缓慢、项目未实施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影响全省投资营商环境的现状。
- 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投资者在投资、建设和土地使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为有效实现上述目标,该决议列出了以下任务:
- 加强各级党委和组织的领导;推进宣传工作,提高对招商引资、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认识。
- 切实执行2022年7月14日省人民议会第31/NQ-HDND号决议,加强对义安省停工项目、进度缓慢项目和土地用途不当项目的国家管理。
- 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和土地利用管理中各级各部门的纪律和秩序,明确分配和下放管理职责。
党员、干部和公务员在实施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干预、干涉对项目投资领域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理,确保客观、公平、透明。
- 大力宣传祖国阵线在各级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中对投资项目管理的监督作用。
- 重点吸引符合省级规划产业、领域和区域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大规模、高效、动态、具有溢出效应的项目,以促进全省的投资环境、营商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一套招商引资标准,作为筛选投资者、有效实施项目的依据。
- 提高国家对投资项目的管理责任、效率和效力,从投资政策审批阶段到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
- 提高项目投资政策咨询和评估质量。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已批准的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标准;认真考虑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选择投资方;不允许在投资政策审批、许可发放和投资项目延期过程中出现不良情况或利益集团干预。
- 重点在于消除投资项目的困难和障碍。
- 加强对省内有关土地投资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领导文件和指导文件中重叠和不当内容的审查,及时进行修改、补充、替换或废除,或者建议主管部门进行修改、补充、替换或废除,以确保实施的一致性、统一性和便利性。
- 重点解决投资程序和场地清理补偿方面的困难;鼓励投资者集中资源,尽快使项目投入运营。
- 加强国家对获得许可的投资项目的管理。
加强对投资者项目实施进度的检查和监督;定期按照规定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定期审查并督促投资者全面、及时履行对国家财政的纳税义务;监督检查结论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预防和严厉处理投资者违法行为。依法坚决终止逾期投资项目的运营,并收回土地。加强对已收回土地的管理,吸引投资者在已收回土地上实施项目。
- 在省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网站上公开张贴有关违反投资、规划、土地、税收、建设等法律的项目和投资者的信息;以及有关违反法律并应受到执法、撤销或终止运营的项目的信息,以形成共识并加强公众监督。
继续推进行政改革,特别是精简行政程序,缩短投资审批时间;定期宣传推广投资、建设、土地相关政策法规。在投资、建设、土地及投资者相关程序领域,实行公开透明的规划和行政程序。加强行政纪律和秩序,提升公共道德水平,坚决处理骚扰、刁难投资者的官员公务员行为。推进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行政程序和投资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实现各级各部门投资项目数据的互联互通、更新、管理和有效利用。
- 优先拨付预算用于建设关键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并设立清洁土地基金以吸引投资,从而确保在实施过程中为投资者创造有利条件。
省委委任省人民委员会党组牵头制定省人民委员会执行本决议的方案,分配具体执行路线图的任务;定期监督检查;每年定期向省委委报告执行情况。
党委、党组织和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地区、单位的特点、要求和任务,宣传、推广、推广决议,并制定执行方案;定期检查和督促辖区内各机关、地区、部门执行决议的情况。党委、主管部门、机关、组织的负责人负责在其领导和管理范围内落实各项任务。
祖国阵线党委和省级社会政治组织、省青年团常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工会成员、协会成员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社会反馈意见。
省委宣传部负责主持和指导向各级干部、党员和人民宣传、传播和落实决议;与省人民委员会协调,监督和督促落实决议。
省委检查委员会主持和协调省委各党建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导。
该决议已传达至党的基层组织,并被充分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