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腐败问题突出的领域
7月10日上午,中央巡视委员会召开网络会议,总结今年上半年巡视监督工作,部署2024年下半年工作任务。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同志在河内主持会议。中央检查委员会领导成员共同主持会议。
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文统同志在乂安桥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范仲黄同志,以及有关机关、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重点关注腐败易发领域
据评估,2024年上半年,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各级党委注重经常性地领导、指导和落实检查监督工作。检查监督和党纪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为中央检查委员会和各级检查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有效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检查监督内容重点关注领导、指导和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决议、指示、规定和结论的情况;预防和反对腐败、消极和浪费的情况;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章制度的情况;组织和干部工作情况;维护道德品质和作风情况;腐败和消极现象容易滋生的领域、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政治思想、道德、作风的退化和“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迹象。
中央巡视委员会和各级巡视委员会要全面落实各项巡视任务,特别是要抓好重点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情况复杂的,中央巡视委员会要成立巡视组审查组,确保巡视工作认真、严格、客观、及时进行审查、核实和结论。
各级党委根据《党章》第三十条规定,对18476个党组织、107165名党员进行了检查(与2023年同期相比,检查组织数量减少5.2%,党员数量增加7.1%)。通过检查,发现631个党组织、1767名党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缺点;其中,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党组织2个、党员67名,给予纪律处分的党组织1个、党员65名。

各级党委共检查党组织131个、党员922人,发现存在问题,检查组织数量和党员人数分别比2023年同期增加13.9%和16%。
各级党委、党支部对165个党组织(与2023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3%)和7858名党员给予处分。其中,中央执行委员会对7名同志处分(开除6名同志党籍、撤销1名同志职务),对5名同志因缺点和违规行为给予撤职处分;政治局对5个党组织和6名党员给予警告处分;书记处对5个党组织和27名党员给予处分。
各级党委检查委员会对143个党组织、3147名党员进行纪律处分,与2023年同期相比,受处分党组织数量和党员数量分别增加55.4%和8.7%。
在义安省,把巡视督导工作确定为党的一项重要、经常性工作,各级党委、各部门、各级巡视委员会继续同步落实各项措施,创造积极变化。
上半年,各级巡视委员会共巡视了519个党组织、693名党员。巡视中,对4个党组织、8名党员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巡视;对84个党组织、227名党员发现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巡视。对358名党员给予纪律处分。
重点解决人大人事信访
在听取多个省市的意见后,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锦秀同志发言并答复了来自省级层面的若干建议和提案。

中央巡视委员会主席充分肯定各级党委和各级巡视委员会的领导成效,推动党的巡视监督工作发生了许多变化,更加清晰地展现了“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迹象,肯定了全党的共同使命。
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为今年下半年确定了若干重点方向和任务。其中包括:全面检查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各级党代会第35号指示的情况,迎接党的十四大;注意解决投诉和检举,特别是涉及下届各级党代会人事工作的投诉和检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容易滋生腐败和消极情绪的领域,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陈锦图同志建议,要根据上级党委和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结论,对党委、下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检查监督,督促其克服违法违规行为、缺点和不足。同时,省、直辖市党委常委会、检查委员会要及时处理与省、直辖市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指示处理案件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同步、及时处理,因为党的检查监督要“快人一步”,为当局介入创造前提。
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还要求中央检查委员会检查并指导各党委、省、直辖市党委,检查党委、党组织和党员在领导、指导福山集团股份公司和顺安集团股份公司实施的项目/招标工作中发现违反规定的迹象,符合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结论的通知。
此外,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要求全系统继续向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提出建议,修改、补充和完善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规定、规章和程序,确保严格性、科学性、同步性、统一性和针对性。
加强全面有效落实任务,对政治思想、道德、作风等方面出现问题、“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违反党员禁忌规定和模范责任、违反党的原则和规定、腐败、消极怠工、利益集团等行为进行检查,坚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