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提交乂安省人民议会的关于公立教育机构学费决议草案
(Baonghean.vn)- 省人民议会文化社会委员会在审查有关学费的决议草案时要求起草机构确保法律依据充分、文件格式严格,并明确规定实施的征收标准。
8月31日上午,省人民议会文化社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文化社会问题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草案预计将于2023年9月提交省人民议会专题会议。

审议会上,委员们听取并评论了政府2022年12月20日第165/NQ-CP号决议关于该省2022-2023学年公立教育机构学费的决议草案。
同意执行政府2022年12月20日第165/NQ-CP号决议关于乂安省2022-2023学年公立教育机构学费的决议草案内容。

特别是对于尚未支付正常费用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维持2022-2023学年的学费稳定,与省人民议会发布供当地适用的2021-2022学年的学费水平相同。
将2023年度预算支出概算中暂时扣除的部分预算,依法重新分配给单位和区级预算。
省预算从2023年省级教育后培训拨款中,支持增加最多230亿越南盾的经常性运营费用,用于支付乂安省公立教育机构的教育后培训费用。

会议上,与会人员就决议草案名称进行了评论,并要求明确起草单项决议的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与会人员还建议,决议草案应明确规定2023年以后省教育培训事业从拨款来源增加经常性运行经费的征收额度、实施时间、省预算的支持水平等。

会上,省人民议会文化社会委员会主任朱德泰强调起草该决议的必要性,并要求起草机关对决议草案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进行审议,具体确定省级预算将支持多少资金。
省人民议会文化社会委员会主席还要求起草决议的各机关认真吸收会议成员的意见,研究补充,确保法律依据充分、文件格式严谨,确保决议颁布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