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发布新文件,暂时停止受理土地分割整理申请。
11月25日,《义安报》刊登文章《荣市居民对暂时停止接受土地分割申请的消息感到兴奋和担忧》。针对该报报道的内容,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6日颁布了关于荣市土地分割规划管理的第7003/UBND-QLDT号文件,取代此前颁布的第6886/UBND-QLDT号文件。

替换文档 6886 以便更好地理解
2024年11月22日,荣市人民委员会颁发第6886/UBND-QLDT号文件(简称6886号文件),关于暂时停止荣市土地分割、分离相关手续的受理、审议和解决。
文件 6886 指出:
2024年10月24日,国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2023年至2025年义安省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的第1243/NQ-UBTVQH15号决议。为有效落实国会常务委员会上述决议,必须确保土地和人口数据统计的便捷性和稳定性,以服务于荣市按照新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
荣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城市管理厅、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及相关单位、坊、乡人民委员会加强国家对土地和规划的管理;暂停接收、审议和办理土地分割、道路开通用地捐赠、荣市现有行政区域内土地分割等手续。
对于积压的文件,经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各部门、分支机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确保公民权利;同时,负责向荣市人民委员会(通过城市管理部门)报告,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及时性和一致性。
6886号文件发布后立即引起很多人的担忧。尤其是在荣市每天有超过250份文件办理土地分割和合并手续的情况下。

为厘清这一问题,11月26日下午,乂安报记者采访了荣市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部副部长阮山松先生。阮山松先生表示,荣市人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深刻理解群众特别是需要分割或合并土地的家庭的忧虑。事实上,6886号文件旨在明确市、乡两级国家管理机构的责任,提高本地区土地规划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避免出现土地大面积分割的现象,避免对荣市住宅区和规划分割区的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造成更大压力,破坏景观,影响基础设施质量。


但由于许多人对6886号文件的内容没有清晰的理解,因此他们表示担忧和不安。为了回应公众意见,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6日颁布了关于荣市土地分割规划管理的第7003/UBND-QLDT号文件(7003号文件)。
具体来说,7003号文件指出:
“落实国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24日第1243/NQ-UBTVQH15号决议,关于2023-2025年期间乂安省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的安排;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11月11日第9954/UBND-NN号批示,关于在2024年8月1日前,为扩建道路而捐献土地使用权时,处理登记和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困难的问题。
荣市人民委员会的意见如下:
1.各机关、单位、坊、乡人民委员会要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当前在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24日第1243/NQ-UBTVQH15号决议准备扩大行政区域时,不得疏忽。
2.关于土地分割及捐献土地扩建道路:须遵守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9月30日第34/2024/QD-UBND号决定、2024年11月11日第9954/UBND-NN号批示及自然资源环境部2024年11月5日第7865/STNMT-QLDD号批示关于在2024年8月1日前捐献土地使用权扩建道路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及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困难处理的规定及指示。
责成城市管理厅主持、自然资源环境厅配合,及时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建议,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解决方案,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如有)。
3.关于住宅用地分割规划(分割安置区、评标地、拍卖地等)的调整:由城管部门主持,相关坊、乡人民委员会配合,严格把关,妥善执行规程,确保标准,不得违背上级城市规划,不得造成规划区、区域技术基础设施(供水、供电、排水等)和社会基础设施超负荷。
委托城管部门负责土地分割规划调整的审核和完善,确保规划通俗易懂、公开透明,从政策层面严格把控。此外,在土地分割规划项目审批评估和建议中,考虑对面积较小但符合上级标准和规划的地块进行分区规划,以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减少实施过程中的调整需要。
未规划的住宅用地仍正常划分为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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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山松先生进一步解释7003号文件有关土地划分整理的问题时表示:7003号文件对各机关、单位的职责作了重新规定和具体指示。7003号文件的精神是,居民区土地的划分整理工作按照省人民委员会第34号决定执行。对于用于道路建设的赠地,必须遵守规划要求。至于其他居民区,如果只是进行正常的土地划分整理,而没有涉及道路建设规划调整,则必须确保社会基础设施和技术基础设施的要求,避免对居民区造成压力。
荣市人民委员会颁发了6886号文件,并以7003号文件取而代之,要求市各单位、坊、乡加强土地管理,确保规划,避免违反规划进行土地分割和合并,特别是在郊区和合并地区。
事实上,荣市过去在筹备乡级行政单位并入市区时,曾出现过许多复杂的土地问题,包括捐献土地用于修路,以分割地块的情况。尤其存在一些地方在技术基础设施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就组织土地拍卖的情况。这给荣市人民委员会在接收乡级行政单位并入市区后办理土地登记和手续带来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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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省人民委员会第34/2024/QD-UBND号决定规定了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权文件;住宅用地限制、住宅用地认定、农业用地分配;以及义安省各类土地分割和整理的条件,从而更清晰、更便捷地指导2024年《土地法》。具体而言,第8条规定:荣市分配给个人的住宅用地限制不得超过150平方米。2/lot,第十条规定城镇地区仅要求住宅用地,其地块分拆整理后的最小面积为50平方米。2其他区域至少 80 米2且沿现有交通道路或人行道边缘长度至少为0.4米,最小深度也必须为0.4米,才能将该地块分隔成独立的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