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跨部门督察局:义安省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是由于缺乏果断处理
(Baonghean.vn)——中央综合督察组通过检查指出,管理和督察工作存在缺陷,导致义安省许多机构违反食品安全和卫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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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 Trang 火腿工厂已接受过多次检查,但仍然存在许多违规行为。 |
据义安报报道:5月5日上午,中央食品安全综合督察组(第三督察组)对荣市两家食品生产、加工和贸易企业进行了检查。
在Hau Trang火腿香肠生产设施(荣市Quan Bau坊),检查组发现,该设施的所有者Nguyen Nhu Hau先生缺乏卫生许可证;缺乏最新的屠宰检验和兽医检验证书;三名直接参与生产的人员缺乏食品安全知识证书。此外,该设施的总体食品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设施缺乏储存样品,冷藏设备没有温度控制,并且没有与加工产品相关的信息。
当被问及时,阮如豪先生说:感谢检查组,设施本身知道它仍然缺乏上述条件......然而,这一信息与设施所有者后来的说法相矛盾:每年,该设施都会接受当局1-2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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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割、分割和加工鱼类,供 Big C Vinh 超市出售。 |
同日上午,中央综合纪律检查组对Big C Vinh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超市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从食品供应商处采购商品,然后以Big C Vinh品牌进行分割、加工、包装,例如鸡肉、鱼肉等;Big C生产和包装的一些食品没有明确标明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和数量信息。….
在与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和食品安全综合指导委员会领导的工作会议上,工贸部计划投资司副司长、中央综合督查组组长阮辉环指出:“乂安省的督查工作和事后督查工作没有同步进行,有督查,但缺乏事后督查。事后督查和处理仍然缺乏决心。事后督查工作需要积极主动,从而提醒和控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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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部科技司副司长、检查组组长阮辉环先生阐述了乂安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频发的原因。 |
阮辉环表示,事后检查是为了引导企业改进,同时也是为了给严厉处理提供依据。对于违法企业,第一次会受到警告;第二次会受到罚款;第三次会立即停业整顿。义安省的现实情况是:如果只进行检查,不进行事后检查,违规企业就会“免疫”。缴纳罚款后,情况不会有任何改变或改善。其实,违规企业非常了解法律,一直在想方设法规避法律。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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