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借用或安装的机器进行技术服务的健康保险支付障碍
(Baonghean.vn)- 根据卫生部第 2009/BYT-KH-TC 号公文的指导,越南社会保障局已发布文件,指导各省市社会保障局、国防部社会保障局、人民公安社会保障局支付借用和安装的机器进行技术服务的健康保险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
2018年4月12日,卫生部发布第2009/BYT-KH-TC号公文,要求越南社会保障局指示各级社会保障局继续支付使用借出或由材料和化学品中标人根据招标法规定选择承包商的结果订购的机器进行技术服务的健康保险检查和治疗费用,并签订合同。
根据卫生部第2009/BYT-KH-TC号批示,越南社会保障局已出台文件,指导各省市社会保障局、国防部社会保障局和人民公安社会保障局支付借用和安装的机器进行技术服务的健康保险检查和治疗费用。
2022年5月9日,卫生部发布第2348/BYT-KH-TC号批示,废止上述第2009/BYT-KH-TC号批示。
为执行卫生部第2348/BYT-KH-TC号批示指示,越南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5月12日向各省市社会保障局、国防部社会保障局和人民公安社会保障局发出第1261/BHXH-CSYT号批示,关于停止根据医疗保险制度支付借用机器和从中标化学用品公司订购机器进行的技术服务费用。
卫生部批示第2009/BYT-KH-TC号是指导使用借用机器和通过招标采购材料和化学品订购的机器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的文件。卫生部批示第6807/BYT-BH号是卫生部与越南社会保障局会议结论通知的副本。批示内容没有具体的执行指示。因此,在卫生部废除批示第2009/BYT-KH-TC号的同时,越南社会保障局发出文件,指示各省市社会保障局停止在医疗保险制度下支付使用借用机器和通过招标采购化学材料订购的机器进行的技术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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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刚刚发布文件,废除了关于使用借用机器和中标材料及化学品单位提供的机器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的2009/BYT-KHCT号公函。图片说明 |
然而,目前越南社会保障局已收到多家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以及省级人民委员会的请愿,要求继续支付根据卫生部第2009/BYT-KHTC号公文使用借用和订购的机器进行的技术服务费用,直至本合同结束。
越南社会保障的观点是始终陪伴医疗机构,及时排除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以确保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权益。因此,越南社会保障局已立即向卫生部提交文件,建议如下内容:
1- 对费用支付发表意见医疗检查和治疗健康保险根据与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签订的合同,由中标材料和化学品的公司借用或订购的机器提供技术服务。
2.及时指导各单位尽快从借款、存款形式转换为政府2017年12月26日第151/2017/ND-CP号法令规定的形式(赠与、捐赠、租赁、设立所有权)。同时,确定完成上述形式转换的强制性路线图。
卫生部发布有关该内容的新指导文件后,越南社会保障局将指导各省、市社会保障局、国防社会保障部和人民公安社会保障局及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