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商品属于假冒商品?

PL May 26, 2025 15:48

我在网上看到很多文章总是提到“假货、假货”,那么,假货、假货究竟该如何监管呢?黎氏兰女士(义安省杜良市)对此表示担忧。

根据第98/2020/ND-CP号法令第3条第7款关于假冒商品的规定,包括:

-“假冒商品”包括

+ 货物的使用价值或功能与其自然来源或名称不符;货物没有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其使用价值或功能与申报或登记的使用价值或功能不一致;

+ 商品的至少一项质量指标、基本技术特征或者构成商品使用价值或效用的主要定量物质,与商品在标签或包装上注册、公布、应用或者记录的技术法规或者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最低水平相比,仅达到70%或者更低;

+ 2016年《药品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款规定的假药品、2016年《药品法》第二条第三十四款规定的假药材;

+兽药、植物保护药不含有效成分;不含有所有已登记的有效成分;有效成分与商品标签或者包装上标注的有效成分不同;至少一种有效成分含量仅达到已登记、公告应用的技术法规或者质量标准规定的最低含量的70%或者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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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岐县的一些电饭锅和平底锅价格低廉,而且产地不明。图片:海安文件

+ 商品的标签或者包装上载有伪造生产、进口或者经销该商品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名称或者地址的说明;伪造该商品的流通登记代码、出版代码、条形码的说明或者伪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商品包装的说明;伪造该商品的产地或者生产、包装、组装地点的说明;

+ 伪造的邮票、标签和包装。

并根据第98/2020/ND-CP号法令第3条第8款及经2022年知识产权法第1​​条第79款修订的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213条(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对第98/2020/ND-CP号法令第3条第7款作出更具体的指导和规定,具体如下:

“伪造的印章、标签、商品包装”包括:在商业组织、个人的贴花、产品标签、产品包装、质量印章、质量标志、追溯印章、保修卡、收缩包装的商品或其他物品上,伪造其他组织、个人的商号、产品名称、条形码、流通登记代码、商品或者产品包装的申报代码等。

假冒知识产权商品

1.本法规定的假冒知识产权商品包括假冒商标的商品、假冒地理标志的商品以及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盗版商品。

2.假冒商标的商品是指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使用与受保护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至难以区分的商标、标志、印章或带有标志的标签。

3.假冒地理标志的商品是指商品或商品包装上带有与该商品上使用的受保护地理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印章或者标签,且该标志的粘贴者或者粘贴者没有本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地理标志使用权或者依照该地理标志原产国法律规定无权使用地理标志的组织或者个人。

4. 盗版商品是指未经版权人或相关权利人许可而制作的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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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荣市市场上的许多鞋类商品都是假冒品牌。图片:海安

此前,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213条对该内容进行了如下规定:

1.本法规定的假冒知识产权的商品,包括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假冒商标、地理标志的商品(以下简称假冒商标商品)和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盗版商品。

2.假冒商标商品是指未经商标权人或者地理标志管理机构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注与受保护的商标、地理标志相同或者难以区分的商标、标志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

3. 盗版商品是未经版权或相关权利所有者许可而制作的复制品。

因此,为了了解和区分哪些产品/物品是假冒的,它们必须包含一个或多个如上所述的假冒标志。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并无任何文件规范“假冒商品”的术语和概念,而该术语仅用于理解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并非制造商或主要经销商推向市场的正品。因此,若要根据法律文件使用主要术语,则只能使用“假冒商品”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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