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经营单位森林环境服务付费试点
(Baonghean)-经过近5年的实施,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被肯定为正确方向,逐步进入生活,创造了预算外新的财政来源,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森林管理,保护和发展工作服务。
从而为增加林业职工和山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改善生计、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做出贡献。
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按时完成计划,认真落实上级指示,采取多项措施拓展收入来源,加强督促,签订合同委托基金申报和缴纳森林环境服务费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义安省使用森林环境服务的单位均已向基金全额申报和缴纳款项,无未偿债务)。
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体现了森林环境服务使用机构在落实国家政策方面的责任感。目前,义安省森林环境服务使用机构(目前运营)的委托合同谈判和签署工作已经完成。
具体而言:森林保护基金已与15个使用森林环境服务的设施直接签订了信托合同,其中包括:10个水力发电设施和5个清洁水生产和供应设施。此外,森林保护基金定期审查以扩大收入来源,特别是对正在建设中的使用森林环境服务的设施,推动并协商在其投入运营时签订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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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农人(Que Phong)高兴地收到了杂交相思树苗,让光秃秃的山丘变成了绿地。 |
多年来,调动收入来源的成果稳步增长。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收入总额达2409.98亿越南盾(占全国收入的5%)。截至2016年4月30日,省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已拨付1740.98亿越南盾。
然而,义安省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政策实施五年来,仅有两类主体参与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服务,包括:水电生产设施和净水生产供应设施。该地区许多生产设施,尤其是直接使用水源的工业和服务业生产设施,尚未实施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服务政策。这导致政策执行不一致,以及该地区使用水源的生产设施之间不平等。
为促进可持续发展,有效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增加地方在森林管理、保护和发展方面的财力投入,提高森林环境服务有偿使用政策的有效性,2016年6月27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发布文件,指导研究实施对直接使用水源的工业生产企业实施森林环境服务有偿使用政策,具体内容见政府第99/201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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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们操作切割机,在义安木材加工厂加工木板 |
根据法律规定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第5337/BNN-TCLN号批示,2016年10月13日,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提请批准关于对直接使用水源的工业生产单位支付森林环境服务费用的任务大纲、报告和试点研究的报告。
目的:研究、制定并提出乂安省工业生产领域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机制,在此基础上,制定对直接使用水源水的工业生产企业试行森林环境服务付费计划,为落实政府2010年9月24日第99/2010/ND-CP号关于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的法令作出贡献。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将成立咨询小组,责成相关部门和行业落实。其中,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负责指导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配合咨询小组和相关部门和行业做好制定技术报告的任务,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工业生产领域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概况,如在工业生产领域实施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的潜力和可行性;征收水平、征收机制、预计征收总额(根据建议的方案)以及征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机制等方案;实施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的潜在经济和社会影响;在工业生产领域试点实施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机制的计划;建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在工业生产领域试点实施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机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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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专家在工厂中央控制室与工程师讨论MDF生产线的运行流程。 |
预计实施期从现在开始到2017年2月底,调研对象包括:直接从义安省水源用水的工业生产设施;为工业生产提供水源维护和调节服务的一些森林所有者;以及在该省消费工业产品的一些客户。
为落实上述内容,林业总局与越南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协调提出VFD项目,资助相关活动;为咨询小组提供支持信息和研究指导;组织相关研讨会和咨询会议;参与对咨询小组制定的报告和文件提出意见......
此外,森林与三角洲项目(VFD)还根据咨询团队任务实施的时间框架,支持聘请研究专家的费用、专家调研费用以及组织咨询会议/研讨会的相关费用。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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