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孩被卖到妓院,售价800万越南盾
杭某曾两次欺骗陷入困境的女孩,将她们带到中国边境,然后卖给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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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氏恒。照片:江正 |
12月15日,海防市人民法院对阮氏姮(20岁)涉嫌贩卖人口罪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书显示,杭某15岁时就前往中国打工。在那里,她和一名出租车司机计划诱骗越南女孩卖淫。每成功引诱一名女孩到中国,杭某就能获得2500至3000元人民币的报酬。
2015年9月底,Hang得知Linh(当时不满17岁)因家中事发愁,便邀请她去中国找工作。Linh上钩后,Hang便带着她越境前往中国东兴市,以800万越南盾的价格将她卖掉。
在被转移到多个卖淫场所一年多之后,Linh逃脱并返回越南。根据Linh提供的信息,Hang被捕。
海防市人民法院判处 Hang 有期徒刑 7 年,并要求 Linh 支付 3 亿越南盾的赔偿金。
一年前,同样因贩卖人口,Hang被判处6年6个月监禁,但由于她正在抚养一名未满36个月的孩子,因此刑期获缓刑。
两项刑期加起来,Hang 必须服刑 13 年零 6 个月。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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