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荣市道路施工造成的房屋损坏案件的处理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据《义安报》报道,2024年12月20日下午,地方当局和施工单位签署了一份承诺书,如果在阮秀会56巷修建道路时对阮氏静女士(兴东坊中美街区)的房屋造成损害,将承担责任。
2024年12月19日出版的《义安电子报》刊登了一篇文章。“必须彻底处理荣市道路施工造成的房屋损坏问题。”这反映了居住在荣市兴东坊忠美街区阮秀会街56巷1号的阮氏静女士的愤慨,因为在她外出期间,这条巷道的施工单位——南长城建设股份公司(总部位于荣市黎利坊长征街)损坏了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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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h女士请求地方当局介入以保护其权益。2024年11月8日,地方当局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前往Tinh女士家中进行现场勘查并记录在案,以便解决Tinh女士提出的问题。
然后,在 2024 年 11 月 19 日,雄东坊人民委员会组织了荣市土地基金开发中心(投资者)、施工单位南长城建设股份公司、地方政府、街区执行委员会和廷女士的代表举行会议,以解决廷女士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提出的紧急干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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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会议上,兴东坊人民委员会还要求施工单位和投资方荣市土地基金开发中心确保施工安全,并计算受损财产作为赔偿依据……此外,还要求承诺,如果婷女士的房屋在施工期间或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受损,必须按规定支付赔偿。然而,截至目前,投资方和施工单位尚未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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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安报》发表文章反思此事后,2024年12月20日下午,在当地政府代表和中美洲集团执行委员会的见证下,南长城建设股份公司测量了房屋的现状,并承诺安全施工,不会损坏婷女士的房屋。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以及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Tinh女士的房屋遭到损坏,南长城建设股份公司和中美洲执行委员会将负责协调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