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入狱的罪犯采用欺诈手段运输货物
黎光武上网搜索有关雇用货运代理的信息。在与店主达成协议后,他会雇用一家货运公司来提货,然后再将货物转售获利。
10月29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岘港市山茶坊的被告人黎光武(1990年出生)提起一审,指控其犯有以下罪行:“欺诈性侵占财产”。
根据案卷记载,2024 年 4 月左右,由于没有工作也没有钱花,黎光武萌生了实施诈骗的想法。
Vu的伎俩是冒充货运公司,上网寻找招聘货运代理的信息。经过一番交谈后,Vu会与托运人商定价格,然后接受托运订单。

在货主提供收货地址后,Vu会雇佣货运公司取货,然后转手出售牟利。通过这种方式,Vu诈骗了许多受害者。
具体来说,2024 年 8 月 7 日,Le Quang Vu 从义安省黄梅镇(旧)的一个仓库收到了 3 卷冷轧钢卷,总重量超过 12 吨(货物价值超过 3.5 亿越南盾),运费为每吨 30 万越南盾。
第二天,Vu 花费 700 万越南盾雇佣了一辆运输车,将上述数量的波纹铁皮运往太原省,以超过 1.5 亿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一家废铁店。
然后,8 月 15 日,Vu 以同样的方式同意运输,随后又侵占了 7 卷裸露电缆(总重量超过 21 吨)和一些建筑材料,总价值超过 4.42 亿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被告供述,其诈骗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用于消费、偿还债务以及为女友购买手机。被告黎光武从受害者处骗取的金额总计近8亿越南盾。
据悉,这并非被告人首次犯有诈骗罪。此前,Vu曾于2013年因诈骗和侵占财产罪被判处5年监禁。
近日,被告人于2025年6月被岘港市和荣郡(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30个月有期徒刑。2025年7月,被告人武某被嘉莱省第一区人民法院以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本案中,被告人犯有加重情节的罪行,即重复犯罪两次或两次以上。因此,法院判处黎光武13年有期徒刑。加上之前尚未执行的两项判决,被告人应服刑21年零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