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大桥 BOT 收费:解决方案是什么?
(Baonghean.vn)——平衡投资者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是BOT合同面临的一个难题。关于滨水大桥BOT收费问题,有人认为收费站的运营并不能保障民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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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荣市交通拥堵及事故发生,扩大该市西部发展走廊,交通运输部允许CIENCO4以BOT形式投资荣市绕城公路项目,合同编号为2177/GTVT-KHDT,签订日期为2003年5月15日。
该路线长25.8公里,从关行镇北部(448+800公里,1A国道)到滨水大桥(1)(467+056公里,1A国道),总投资3780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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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水大桥收费站 1. |
2005年6月,交通运输部颁发第1872/QD-BGTVT号决定,将位于1A国道467+100公里处的滨水1号收费站(隶属于越南道路管理局第四公路管理区管理)转让给荣市绕城公路BOT投资者进行开发利用,并以往返收费的方式收取通行费,回收项目资金。
滨水1号收费站位置距黄梅收费站(1A国道383+600公里)83.5公里,距鸠乐收费站(1A国道539+100公里)72公里,符合财政部2003年第159号通知关于同一路线两收费站之间最短距离的规定。收费费率按照财政部2005年7月14日第46号决定执行。2005年12月,该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
2010年,国家预算拨款修建了滨水二桥(Ben Thuy 2 Bridge),该桥于2012年9月竣工。然而,这“违反”了交通部与CIENCO4公司签订的BOT合同。
交通部与CIENCO4签订的BOT合同第15条规定了甲方(交通部)的责任:“不得增开与本路线(荣市绕城公路-PV)同级别的其他道路,以减少项目的交通流量。如增开其他道路,乙方有权在这些道路上增设收费站。这些收费站的收入应计入项目收入,并将根据合同期限重新计算。” |
根据该条款,滨水二桥被视为连接荣市绕城公路的十字路口,将导致交通流量减少,并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回收计划。为确保BOT合同的顺利签署,CIENCO4于2011年6月向交通部提交了一份文件,提出了三个方案:
选项 1,在滨水二桥桥头设置子收费站,确保车辆不重复收费,不给两座桥梁造成交通压力,不改变项目原有状态。
选项 2将滨水1号收费站迁至其他地点继续收费,以收回项目资金。投资者已考虑了三个可能的迁址地点:位于河静省荣市绕城公路以北或荣市绕城公路以南的1A国道;位于荣市绕城公路。
报告具体分析,如果项目选址在北部,将影响东南经济区,影响企业招商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项目选址在河静省,则只能选址在红灵镇南部,因为1A国道红灵-义春段有两条平行的支线,即旧1A国道和新1A国道(又称8B国道),而该位置距离Cau Rac收费站太近(约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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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收费站的方案中考虑了 QL8B(新 QL1A)与旧 QL1A(绿色圆圈)的交叉口。最终,保留滨水1号收费站并在滨水2号桥增设收费站的方案得到了越南公路管理局的批准,并得到了项目途经地人民委员会、财政部和交通部的同意。地图:谷歌地图。制图:Huu Quan。 |
在荣市绕行道上设立收费站的计划将使车辆从收费站驶入市中心的情况难以控制,从而违背了该项目减轻荣市交通压力的目的。
选项 3投资者将项目移交给国家后,停止收取资本回收费。国家将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情况和现行规定,向投资者返还已计算的成本。
投资者的方案已由越南公路管理局评估,并出具了同意方案一的报告。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和财政部随后也出具了同意方案一的文件,即在滨水二号桥以北增设荣市绕城公路项目收费站。财政部责成越南公路管理局和CIENCO 4公司重新计算合同期限,并与相关方协调,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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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水大桥。 |
调整收费水平是最佳解决方案
关于位于滨水大桥1号和2号的两个BOT收费站,有意见认为收费标准应予迁移或调整。然而,这两个收费站的现有位置有其法律依据,但迁移可行性不高,原因如下:
第一个2015年7月29日,针对民众对收费站“过于密集”的抱怨,政府总理发布第1237/TTg-KTN号紧急批示(由副总理黄忠海签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尽快完成国道BOT收费站规划项目。在该项目尚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交通运输部和各省须暂停在同一路线上设置未确保至少70公里间距的新收费站。
周一其中,若搬迁2个收费站,建设成本及土地清理费用预计为1000亿越南盾。在当前预算有限的条件下,如何动员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对地方和中央预算来说都是一个难题。
同时,针对滨水大桥1、2号收费站所体现出的不足,可以用一个更“经济”的方案来解决,那就是调整收费标准。
具体而言,有意见认为,新调整的票价(自2016年1月起实施)过高,一些居住在大桥两侧、不参与1A高速公路和荣市绕行线交通的居民仍需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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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起,滨水大桥1号和2号收费站将实行新票价。 |
事实上,调整滨水大桥1号、2号两个BOT站点的收费标准自2014年起就已开始筹划。2014年3月7日,财政部印发2895号文件,就1A国道滨水大桥收费站和滨水大桥2号收费站道路使用费的通知草案,向交通部、义安省和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征求意见。
在回复文件中,交通运输部与两省人民委员会就BOT项目(避开荣市)和1A国道升级改造项目(南滨水段,避开河静市)资本偿还草案内容达成一致。河静省人民委员会2014年3月14日第970号文件指出:“河静省基本同意财政部草案的安排和内容。”
在此基础上,财政部于2014年4月24日颁布了第51号通知,允许CIENCO4调整滨水大桥1号和2号BOT站的通行费收费标准。
但直到2016年初收费上调后,地方政府才提出新的收费标准过高的建议。2015年12月21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9328号文件;2016年1月6日,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向各机关和部门发布了第35号文件,要求考虑降低该地区经常通行滨水大桥1号和2号收费站的车辆和人员的通行费。
针对这种情况,CIENCO 4 发布了关于支持在义安省荣市、雄原县和河静省义春县、红灵镇的所有有车族发放月票和季度票的决议(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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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ENCO4 的价格支持计划自 2016 年 1 月起生效。 |
据CIENCO4基于户籍簿和工作单位的调查显示,申请补贴票价的案例近1200起。截至2016年8月31日,该单位已累计支出补贴28.2亿越南盾。
近期,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建议,财政部提交了关于降低BOT收费方案的8302/BTC-CST号文件。具体而言,建议考虑在5个收费最高的收费站(包括位于滨水大桥1号和2号桥的2个收费站)对12座以下和30座以下车辆(第1组、第2组车辆)的收费降低10%至20%。CIENCO 4负责人表示,该部门正在与相关机构协调,研究尽快为民众降低票价的路线图。
因此,滨水大桥1号和2号两个BOT站点的收费标准存在不足是事实。通过民众的反映、地方政府的建议以及相关部门的参与,投资者必然会做出调整。
然而,必须认识到,BOT项目的效益不仅仅体现在直接使用上。这些项目有助于改变当地基础设施的面貌,为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注入动力,并造福全体人民。
在国家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吸引和利用BOT资本来建设和升级基础设施是全国各地正在实施的有效解决方案。投资者可以利用初始BOT项目的收入继续实施其他服务于人民的项目。以荣市绕城BOT项目为例,我们可以列举一些“卫星”项目,例如与南北铁路相交的QL46立交桥、与QL8B的QL1A立交桥子项目、以及从南滨水(Ben Thuy)升级QL1A路段(避开河静市)……
光伏集团
照片:Thanh Cu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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