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大桥的BOT收费系统:解决方案是什么?

September 27, 2016 21:57

(Baonghean.vn)——平衡投资者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是BOT合同面临的一个难题。关于滨水大桥BOT收费的问题,有人认为收费站的运营并不能保障民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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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荣市的交通拥堵和事故,扩大该市西部的发展走廊,交通运输部允许 CIENCO4 以 BOT 形式投资荣市绕城公路项目,合同编号为 2177/GTVT-KHĐT,日期为 2003 年 5 月 15 日。

该路线全长 25.8 公里,从关行镇北部(1A 国道 448+800 公里处)到滨水桥(1)(1A 国道 467+056 公里处),总投资 3780 亿越南盾。

Trạm thu phí cầu Bến Thủy 1.
滨水桥收费站 1.

2005 年 6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第 1872/QD-BGTVT 号决定,将位于 1A 国道 467+100 公里处的滨水 1 收费站(由越南公路管理局 4 号公路管理区管理)移交给荣市绕城公路的 BOT 投资方,由其以往返收费的形式进行运营和收费,以收回项目资金。

根据财政部2003年第159号通知中关于同一路线上两收费站之间最小距离的规定,滨水1号收费站距黄梅收费站(1A国道383+600公里处)83.5公里,距桥乐收费站(1A国道539+100公里处)72公里。通行费率由财政部2005年7月14日第46号决定规定。该项目于2005年12月竣工并投入运营。

2010年,滨水2号桥由国家预算建造(于2012年9月竣工)。然而,这“违反”了交通运输部与CIENCO4公司之间的BOT合同。

交通运输部与CIENCO4签订的BOT合同第15条规定了甲方(交通运输部)的责任:“不得在该路线(荣市绕城公路 - PV)上开辟额外道路以减少项目交通量。如需开辟额外道路,乙方可在这些道路上增设收费站。这些收费站的收入应计入项目收入,并将根据合同期限进行重新计算。”

根据该条款,滨水2号桥被视为连接荣市绕城公路的十字路口,这将减少交通流量,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回收计划。为确保已签署的BOT合同的履行,CIENCO4于2011年6月向交通运输部提交了一份文件,其中提出了3个方案:

选项 1,在滨水二号桥桥头设立分收费站,以确保车辆不会被重复收费,不会给两座桥中的任何一座造成交通压力,也不会改变项目的原貌。

选项 2为了收回项目投资,投资者计划将滨水1号收费站迁至其他地点,以便继续收取费用。投资者已考虑了三个可能的搬迁地点,包括:河静省荣市绕城公路以北或以南的1A国道沿线;荣市绕城公路沿线。

报告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出如果项目选址在北部,则位于东南经济区内,会影响企业的招商引资和生产活动。如果选址在河静省,则只能位于洪灵镇南部,因为1A国道洪灵至宜春段有两条平行的支路,分别是旧1A国道和新1A国道(也称8B国道),而且该位置距离Cau Rac收费站太近(约50公里)。

Nút giao QL8B (QL1A mới) và QL1A cũ (điểm tròn xanh ) từng được tính đến trong các phương án đặt trạm thu mới. Cuối cùng, phương án giữ nguyên trạm thu cầu Bến Thuỷ 1 và đặt thêm trạm thu phụ cầu Bến Thuỷ 2 được Tổng cục Đường bộ Việt Nam thẩm định thông qua, được UBND địa phương có dự án đi qua, Bộ Tài chính và Bộ GTVT thống nhất. Bản đồ: Google Map.
在规划新建收费站时,QL8B(新QL1A)与旧QL1A(绿色圆圈)的交叉路口被纳入考虑范围。最终,越南公路局批准了保留滨水1号收费站并在滨水2号增设收费站的方案,该方案也得到了项目途经地人民委员会、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的同意。地图来源:谷歌地图。图片制作:Huu Quan。

在荣市绕城公路上设置收费站的计划,将使车辆驶出收费站进入市区的状况难以控制,从而违背了该项目减轻荣市交通压力的目的。

选项 3投资者将项目移交给国家,并停止收取资本回收费用。国家将根据合同条款、实际情况和现行法规,向投资者退还计算出的金额。

越南公路管理局对投资者的方案进行了评估,并一致通过了方案一的报告。随后,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和财政部也出具了同意该意见的文件。2011年12月3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文件,同意方案一,即在滨水2号桥以北的荣市绕城公路项目增设一个收费站。交通运输部责成越南公路管理局和CIENCO 4公司重新计算合同期限,并与相关各方协调,确保合同尽快执行。

Cầu Bến Thủy 2.
滨水桥 2.

调整收费水平是最佳解决方案。

关于滨水桥1号桥和2号桥的2个BOT收费站,有人认为应该重新选址和/或调整收费标准。然而,这两个收费站目前的选址有法律依据,但出于以下两个原因,重新选址不太可行:

第一个2015年7月29日,针对民众对收费站密度过高的抱怨,总理发布第1237/TTg-KTN号紧急通函(由副总理黄忠海签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加快完成国道收费站BOT模式规划项目。在项目尚未获批之前,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必须暂时停止新建收费站,确保同一路段上两站之间的最小距离为70公里。

周一如果两个收费站需要搬迁,预计建设成本和土地清理成本将达到1000亿越南盾。在当前预算有限的情况下,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对地方和中央财政来说都是一个难题。

同时,滨水桥 1 号和 2 号收费站所反映出的不足之处可以通过更“经济”的解决方案来解决,即调整收费水平。

具体来说,有人认为新调整的票价(自 2016 年 1 月起实施)太高,一些居住在桥两侧、不参与 1A 号公路和荣市绕城公路交通的人仍然需要支付费用。

Từ tháng 1/2016, trạm thu phí cầu Bến Thủy 1 và 2 áp dụng giá vé mới.
自 2016 年 1 月起,滨水大桥 1 号和 2 号收费站实行新的票价。

事实上,早在 2014 年,就计划调整滨水大桥 1 号和 2 号 BOT 收费站的收费水平。2014 年 3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第 2895 号文件,就 1A 国道滨水大桥收费站和滨水大桥 2 号收费站道路使用收费的通知草案,征求交通运输部和义安省、河静省人民委员会的意见。

在答复文件中,交通运输部和两省人民委员会就绕行荣市的BOT项目和绕行河静市的1A国道南滨水段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偿还草案内容达成一致。河静省人民委员会2014年3月14日第970号文件中指出:“河静省基本同意财政部草案的框架和内容。”

基于此,2014 年 4 月 24 日,财政部发布第 51 号通知,允许 CIENCO4 通过滨水大桥 1 号和 2 号的 BOT 收费站调整收费水平。

但直到2016年初收费上涨实施后,各地才提出新收费过高的建议。2015年12月21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9328号文件;2016年1月6日,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35号文件,要求各机关部门考虑降低经常途经滨水桥1号和2号收费站的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费。

面对这种情况,CIENCO 4 发布了一项决议,支持对永市、义安省雄原县、河静省宜春县、鸿灵镇所有拥有车辆的人员发放月票和季票(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Phương án hỗ trợ giá của CIENCO4 áp dụng từ tháng 1/2016.
CIENCO4 的价格支持计划从 2016 年 1 月起生效。

根据基于户籍簿和工作单位的调查,CIENCO4报告称,申请补贴票价的案例近1200例。截至2016年8月31日,该单位已累计支出补贴28.2亿越南盾。

最近,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提议,财政部提交了编号为8302/BTC-CST的文件,探讨降低BOT收费方案。具体而言,建议考虑在收费最高的5个收费站(包括滨水大桥1号和2号收费站)对12座以下车辆和30座以下车辆(1类和2类车辆)降低10%至20%的收费。CIENCO 4负责人表示,该部门正在与相关机构协调,研究尽快降低民众通行费的方案。

因此,滨水大桥1号和2号桥两个BOT收费站的收费标准确实存在不足。在民众的反馈、地方政府的建议以及相关部门的参与下,投资方势必需要做出调整。

然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BOT项目的效益不仅仅体现在直接使用上。这些项目改变了当地的基础设施面貌,推动了整体社会经济发展,并惠及全体民众。

在国家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吸引和利用BOT模式资本建设和升级基础设施是一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有效解决方案。通过BOT项目收回的资本收益,投资者可以继续实施其他服务于民的项目。以荣市绕城BOT项目为例,我们可以提及一些“卫星”项目,例如与南北铁路交汇的QL46高架桥、与QL8B高架桥相连的QL1A高架桥子项目、以及QL1A南滨水段(绕过河静市)的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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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Thanh Cu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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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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