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消除瓶颈,释放所有发展资源
9月23日上午,在政府2024年9月份立法特别会议上,政府总理范明政要求完善机构和法律,加强管理,但必须创造发展,调动最大资源,激发人民、企业和相关实体的创造力。

会议讨论了《数据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方案、《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律师法》(修正案)制定方案等内容并提出意见。
政府成员强调,制定和颁布法律的目的是深入掌握和具体化党在上述领域的观点、路线和政策,克服缺点、不足和局限性,服务于国家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国防、安全、秩序和社会稳定。
针对公安部主持的数据法项目,与会代表就数据的概念、连接、共享、权限,数据战略实施的预算,数据的连接、共享、协同等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关于制定《个人数据保护法》的提案(由公安部主持),政府成员详细讨论了相关政策:数据的构建、开发、管理和处理,在数据处理中应用科学技术,国家对数据的管理;数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在数据处理过程中保护个人数据;保护个人数据的条件和措施......
在关于修改和补充《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由卫生部主持)中,政府考虑了与健康保险参与者、技术专长线、审计、数字化转型应用、数据共享;医疗检查和治疗登记;转诊至技术专长线;健康保险参与者的权利;提高健康保险基金的管理效率;健康保险参与者医疗检查和治疗所用药品清单的使用标准和原则等内容......
在关于制定《律师法》(修正案)的提案(司法部主持)中,政府同意对2006年《律师法》进行全面修改,明确2013年宪法中关于公民寻求律师辩护的权利;明确党在新时期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路线和主张。

具体来说,将立法与以下政策结合起来:建设一支有政治意愿、有职业道德、有业务能力的律师队伍;大力发展法律服务市场,同时建设符合司法改革和国际一体化要求的专业律师执业组织;加强律师社会职业组织的自我管理责任;组织的责任,加强国家对律师和律师执业的管理......
根据立法原则和要求,政府总理范明政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建议的各项内容进行讨论和评论;责成副总理指导各部委配合司法部、政府办公厅和相关机构继续研究和吸收政府成员的意见,召开会议作出决议,根据《法律文件公布法》的规定完善法律草案卷宗;及时向政府和政府总理报告在配合修改完善法律草案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会议结束时表示,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会议上,政府计划向国会提交15份法律草案,供其审议,并向国会提交11份法律草案,征求其意见。他表示,任务非常繁重,从现在到第八次会议,时间所剩无几。

因此,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和部级机关负责人投入最大时间、精力和智慧,集中最大资源,直接领导和指导完成法律草案,并根据《法律文件颁布法》的规定提交国会,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总理要求各部门集中力量完善法律、修改补充规定,拿出突破性的解决方案,打破瓶颈,释放所有资源,促进发展。
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要密切配合国会各机关,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代表的意见,在法律草案的审查、解释、受理和修改过程中凝聚共识;对出现的问题和超出权限的内容,要及时向政府和总理报告。
政府总理范明政指出,在法律、法令草案中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路线方针。在制定法律时,要从实践出发,尊重、紧密结合、以实践为尺度;确保可行性,保障国家和民族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调动和配置资源;设计加强对权力监督、检查和制约的工具;精简行政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成本,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取消申请-批准机制,减少中间环节。

政府首脑要求,法律必须设计适合越南国情的加强有效管理的工具,但也必须创造发展条件,创造条件调动和有效利用资源;鼓励人民、企业和相关实体的创造力;确保合法、合法权益,并有工具处理侵犯人民、企业和相关实体的权利和利益,从不对民事和经济关系进行刑事定罪的角度。
总理要求,制定法律时继承现行法律中仍然适用和具有积极影响的规定;那些成熟、明确、实践证明正确、有效执行和得到大多数人同意的规定应继续执行和合法化;那些尚存在许多不同意见和变动的内容不应在法律草案中具体规定,而应建议交给政府制定和给予具体指导,边做边学,逐步扩大,不求完美,不操之过急;能够管理,但必须对人、工作、责任和结果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听取专家、科学家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参考适合越南国情的国际经验;加强政策沟通工作,在制定和完善法律以及组织执法两个阶段凝聚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