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部署技术解决方案,为与人口数据、身份识别和电子认证相关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服务。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了2025年9月13日第24/CT-TTg号指令,该指令旨在推动部署与人口数据、电子识别和认证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服务。

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关于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的57-NQ/TW号决议,其中确定了将越南建设成为发达国家的突破性目标,将数字经济作为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柱,近年来,已在教育、交通、公共管理等多个领域部署数字技术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航空程序中应用与 VNeID 电子识别和认证系统相关的生物识别技术,并逐步扩大在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实施;“为人民提供数字教育”平台;完全按照中央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19 日第 02-KH/BCĐTW 号计划提供 25 项在线公共服务,以推动互联互通、同步、快速和有效的数字化转型,满足政治系统结构调整的要求。
上述举措已初步显现明显成效,有助于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国家管理效率和为人民群众及企业服务质量,为推进行政改革、公共服务方式现代化奠定统一基础。
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阻碍、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解决方案的实施进度,具体包括:
(一)关于生物识别技术在交通程序中的应用:缺乏规范通过身份识别解决方案、电子认证和登机时生物识别参与整个程序实施的法律途径;投资进展缓慢导致实施过程中缺乏基础设施和必要设备;VNeID 电子识别和认证系统的生物识别技术没有标准。
(二)各部委、各部门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培训资料的建设和上传“数字科普”平台工作重视不够,平台使用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在实行两级政府机构模式、培训辅导需求旺盛的阶段。
(三)按照中央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2025年6月19日第02-KH/BCĐTW号计划实施行政程序和在线公共服务:个人和企业仍然优先直接向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四)关于国家身份证应用程序(VNeID)证件整合实施情况:VNeID已实现公民数据与电子证件整合,但许多单位仍要求公民提供证件。
在VNeID电子身份识别和认证系统上部署生物识别技术,在全国100%的机场实施全流程
为了使为民众和企业服务的技术解决方案的部署更加有意义和有效,并促进人口数据、电子识别和认证应用的数字化转型,总理要求:
关于生物识别技术在交通程序中的应用:
公安部主持、配合建设部、财政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部署应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VNeID电子身份识别认证系统中的应用,在全国100%的机场全面实施,力争2025年10月完成;在城市火车站、河内火车站以及河内和胡志明市的汽车停车场全面实施,力争2025年完成。
主持建设基于VNeID电子识别和认证系统的交通设施,旨在连接现有交通应用程序,克服交通领域数字基础设施碎片化问题,确保人们使用整个服务的便利性和安全性,预计于2025年10月完成。
主持并指导实施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VNeID电子身份识别认证系统、国家人口数据库与组织、企业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伪造和欺诈,有效服务国家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力争于2025年10月完成。
财政部要督促指导所属单位配合公安部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VNeID电子身份识别认证系统生物识别技术与交通相关专业系统的集成部署。
财政部指示越南机场公司:
+ 尽快完成基础设施和必要设备的采购和投资程序,以确保实施与 VNeID 电子识别和认证相关的生物识别技术解决方案以服务航空程序的进度,这些程序已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和财政部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签署的第 380/KHPH-BCA-BXD-BTC 号计划路线图完成,该计划旨在实施应用电子识别、认证和生物识别技术服务于登机程序的解决方案,并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之前完成。
+ 自2025年9月15日起,配合航空公司(越南航空、越捷航空……),指导所有使用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或VNeID电子身份识别账户的旅客,在值机柜台或VNeID应用程序上采集生物特征信息,按照通过自动安检门和自动登机口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的航空安全控制程序通过安检门和登机口,但旅客使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除外。
+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1月30日,配合航空公司积极研究实施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鼓励旅客购买机票并在办理航空手续时使用与VNeID电子识别和认证相关的生物识别解决方案;同时,根据航空公司的商业政策,组织广泛的宣传活动,引导、支持、引导和养成人们访问和使用该服务的习惯。
+ 自2025年12月1日起,值机手续将仅在托运行李旅客和特殊旅客柜台办理。所有未列入上述范围的旅客,将通过结合VNeID电子身份识别和身份验证的生物识别技术解决方案或在机场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完成整个流程(购票、值机、安检、登机)。
财政部指示越南航空总公司:
+ 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所有使用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或 VNeID 电子身份识别账户的乘客都必须在值机柜台或 VNeID 应用程序上采集生物识别信息,以通过安全检查和登机口,除非乘客使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与其他航空公司协调,积极研究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鼓励旅客购买机票并在执行航空程序时使用与VNeID电子识别和身份验证相关的生物识别解决方案;同时,根据航空公司的商业政策,组织广泛的宣传活动,引导、支持、引导和养成人们访问和使用该服务的习惯。
建设部要主持审议、修改、发布或提请主管部门修改发布规范通过VNeID电子身份识别认证系统参与交通活动应用生物识别技术的法律文件,于2025年12月前完成。
督促指导所属单位配合公安部做好所辖交通领域信息系统与交通部门的对接工作,并在VNeID电子身份识别认证系统上应用生物识别技术,力争于2025年12月前完成。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将主持并配合公安部、财政部、建设部安排预算,确保必要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在城市火车站、河内站和市内车辆停车场部署交通设施和应用生物识别技术,在VNeID电子身份识别和认证系统中应用生物识别技术,力争在2025年12月完成。
整合“全民数字教育”平台上的培训和辅导文档和学习材料
关于“数字科普”平台建设,公安部主持并协调有关部委、部门、地方,整合服务于“数字科普”平台培训辅导工作的文件、学习资料。
主持、配合财政部及有关机关研究提出依据2025年7月1日第180/2025/ND-CP号法令以国家、科技组织、企业之间公私合作形式实施“数字普及教育”平台的投资方案;运用多元、灵活、有效的资金来源,遵守法律规定,于2025年10月报总理批准。
财政部:主持并配合有关单位审议、修改补充2021年10月18日第89/2021/ND-CP号法令、2018年3月30日第36/2018/TT-BTC号通知、2023年1月31日第06/2023/TT-BTC号通知中关于在“数字普及教育”平台上开展培训和辅导时降低成本的规定,于2025年9月完成。
科技部:紧急对“数字普教”平台进行评估鉴定,认定为国家级数字平台,于2025年9月25日前完成。
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各地方:
- 审核并提供电子学习资料,特别是关于落实两级政府模式和办理行政手续的学习资料,供公安部纳入“数字普及教育”平台,预计2025年9月完成。
——利用“数字教育为民”平台为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举办在线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为数字环境下的国家管理服务。
——国防部根据军队具体情况,积极组织士兵开展符合“数字素养”计划目标的数字技能培训和指导。
——各地方积极宣传和动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和劳动者,通过“数字教育为民”平台参与学习,提高知识水平、数字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其中,全区100%的学生通过“数字教育为民”平台参加交通安全和网络安全课程。
在VNeID应用上部署实用程序,实现25项全流程在线公共服务
针对中央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2025年6月19日第02-KH/BCĐTW号计划中25项全面在线公共服务:
公安部主持并配合政府办公厅及相关单位部署VNeID应用实用程序,在计划编号02-KH/BCĐTW中实现25项全面在线公共服务,预计2025年9月完成。
各部委、各行业、各省、市人民委员会:
- 公安部、财政部、司法部、工贸部确保维护并有效提供02-KH/BCĐTW号计划中确定的25项全流程在线公共服务。自2025年10月1日起,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将不再收集已全面提供的25项关键在线公共服务的纸质文件,而是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导安排充足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由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会会员和青年组成的人力资源,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需要落实的人员提供指导和支持。
——审查并优先落实第02-KH/BCĐTW号计划、2025年7月23日第214/NQ-CP号决议关于颁布促进全面数字化转型数据创建的计划、2025年4月1日第71/NQ-CP号决议关于修改、补充和更新政府行动计划以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第57-NQ/TW号决议关于在科技发展、创新与国家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突破,力争于2025年12月完成的国家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建设任务。
当公民已经提供了 VNeID 的相应信息时,他们无需提交或出示 VNeID 上集成的文件和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关于落实VNeID应用文件整合工作,公安部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研究并建议政府修改补充政府2024年6月25日第69/2024/ND-CP号关于规范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的议定,以便在VNeID上同步整合电子文件,于2025年11月完成。
主持指导各部委、各行业、地方完成部省级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的对接工作;指导利用VNeID应用中的人员和企业信息为行政审批服务,于2025年9月20日前完成。
升级VNeID应用程序,确保其稳定运行、顺畅连接、正常实施。
各部委、各部门应主持并配合公安部、政府办公厅每月公布其管辖范围内已整合更新至VNeID应用程序电子身份识别账户的公民和组织证件清单,以取代纸质证件,确保其准确、完整、整洁、有效、一致、共享。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将上述使用证件清单向社会公布,对公布的证件不再要求认证或复印。
各部委、各行业、各省、市人民委员会:
-主持并配合公安部紧急审查、评估和重组业务流程,减少324个行政程序的文件部分,这些程序已集成到VNeID以取代纸质文件,196个行政程序利用各部委和部门的数据源,以减少和简化行政程序,于2025年9月完成。
- 修改、补充、发布或建议主管部门修改、补充和发布专门规范通过 VNeID 应用程序签发 31 份基本个人文件和 08 份基本组织和商业文件的法律文件,仅在公民要求时签发实体文件,取消与制作、打印和签发实体文件有关的费用,于 2025 年 9 月完成。
-根据公安部VNeID中578种证件(其中个人证件188种、组织证件390种)整合建议清单,各部委、地方研究整合方案和路线图,力争于2025年11月完成。
——深入指导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在办理行政手续时绝对不要求公民提交或出示包含VNeID应用程序或联网共享数据库中信息的文件;组织宣传,使个人和组织在办理业务时主动核对、同步、整合属于自己管理权限的文件到VNeID账户中,以便使用,于2025年9月完成。
- 配合公安部部署在VNeID应用上共享组织和个人办理电子政务结果数据的综合解决方案,预计2025年10月完成。
建议非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在办理民事、商事交易手续等社会生活活动中,在公民已经出示VNeID相应信息的情况下,不再要求公民提交或出示已集成在VNeID上的文件、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机关领导、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实施,并指示所属机关、组织、单位严格执行本指示。
政府总理责成公安部主持并配合政府办公厅监督、督促、检查并向总理报告《关于对工作任务延误或延迟进行表彰或批评的指示》的执行情况和结果,在每月定期召开的政府会议上审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