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调戏前女友,拍摄性爱视频勒索
为了报复前情人,Hoa 雇人与她调情,并引诱她到一家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并拍摄勒索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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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 Hoa |
7月13日,北宁省慈山镇警方宣布,决定对案件提起公诉,对被告人黎泰华(Le Thai Hoa,30岁)提起公诉,并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黎泰华(Le Thai Hoa,30岁)实施刑事拘留。
7 月 6 日,阮女士(24 岁)向北宁省 Tu Son 镇警方报案,称一名叫 Thinh 的男子(她通过社交网络认识)威胁她,强迫她向其账户存入 1 亿越南盾。
警方认定,该案件的主谋是阮女士的前男友黎泰华(Le Thai Hoa)。两人于2015年12月左右开始交往,后分手。黎泰华为了报复情人,雇佣了27岁的裴德盛(Bui Duc Thinh)假装与阮女士调情,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视频进行勒索。
6月23日,Hoa假扮成Thinh,邀请Nguyen到Tu Son镇的一家酒店见面。在与女孩完成“合同”后,Hoa打电话给Thinh,指导他如何“调情”,并要求他说服女孩发生性关系。当天下午4点,Thinh打电话给Hoa,告知她他已经完成了“任务”。
收到视频后,Hoa继续冒充Thinh,并打电话给Nguyen,威胁她如果不花1亿越南盾买回视频,就把视频上传到网上。由于没有钱,Nguyen只好转了1500万越南盾,并向警方报案。
据资本安全
* 受害者姓名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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