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每包征收1万越南盾新税,酒精、啤酒和软饮料自2026年起将适用5年增税路线图
第九次会议通过的《特别消费税法(修正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香烟、酒类、汽车、软饮料等实施5年增税路线图(2027年至2031年)。
2026年起烟草、酒类和软饮料特别消费税将大幅提高
自2027年起,烟草制品将按照以下路线图征收绝对税:
香烟:每年增加2,000越南盾/包,到2031年达到10,000越南盾/包(20支)。
雪茄:每支雪茄每年增加 20,000 越南盾,至每支雪茄(20 克)100,000 越南盾。
烟草、烟斗烟草:增加至100,000越南盾/100克或100毫升。
此外,现行的75%的税率保持不变。
对于葡萄酒和啤酒,税率将从 2027 年到 2031 年稳步增加,其中 20 度及以上的葡萄酒将从 65% 增加到 90%,20 度以下的葡萄酒将从 35% 增加到 60%,啤酒将从 65% 增加到 90%。
含糖量超过5克/100毫升的软饮料将从2027年起征收8%的税率,到2028年将增至10%。

调整汽车税并增加税目
2027 年至 2029 年期间,双排皮卡和拥有两排或两排以上座椅的 VAN 卡车的年度税收也将增加 3%。
该法还将征税对象扩大到24,000至90,000 BTU的空调,并免征直接出口货物、用于运输、安全、防御、救援和农业生产目的的飞机、直升机和游艇。
免税及退税规定
关于退税,补充法规定,企业所有权转移、合并、分立、终止经营等情形不予退税,但用于生产生物燃料的原矿物汽油,如果税款尚未全额扣除,可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