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不停车收费
虽然交通运输部自2015年底就部署了不停车收费技术(ETC)应用项目,但迄今为止进展十分缓慢。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阮鸿长表示,根据政府总理的决定,最迟于2018年12月31日,在1号国道和西原地区胡志明路段实行自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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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水桥收费站。照片:Thu Huy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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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鸿长副部长表示:“对于2019年1月1日后建成的收费站,投资者必须在验收合格后立即移交收费站的管理和运营。其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道路使用服务收费站的管理和运营由国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最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实现自动电子收费。”
目前,Tasco公司投资的车站进度尚可保证,但越南工商银行投资的车站需更加注意按照通用标准进行同步技术,以避免运营后出现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长张光义指示:“我们已经就标准达成一致,以下投资者必须遵循该标准,以确保全国范围内的一致性。此外,在实施不停车收费技术时,必须确保不超过BOT投资者现有收费成本的原则,并且不限制服务提供商。”
VETC股份公司(Tasco股份公司旗下不停车收费系统投资和运营商)总经理武光林表示,截至目前,施工设计图纸和预算的编制、评估和批准工作已基本完成。
不停车自动收费系统已在5个车站投入运行,过站车辆速度达到30公里/小时;同时,3个车站的设备安装工作已完成,但BOT投资者尚未投入运行。例如,在广义省慈义收费站,Tasco自2016年10月起实施自动月度收费,但BOT投资者尚未允许收费,因为需要进行6个月的试运行。
对于实施进度,林先生表示,如果一切顺利,Tasco计划每月投入2-3个站点,到今年年底将完成28个站点。
为加快实施上述项目,张光义部长要求,2017年4月15日前,相关单位须完成项目概要,由该部提交政府。
2017年4月30日前,要完成对BOT项目服务商、投资商的承诺和签订合同,特别是对28个拟建项目要落实到位。
ETC项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交通运输部已批准了1号国道和西原地区胡志明路段的ETC项目,项目合同形式为BOO(建设-拥有-运营),共设28个收费站(不包括由越南工商银行信贷提供的9个收费站)。
项目投资方为塔斯科股份公司与VETC股份公司的合资企业。根据计划,2016年至2019年期间,将在1-2条车道上实施自动不停车收费,2019年后将在所有车道上实施。
据Quang Toan/baotintuc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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