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不停车收费
虽然交通部自2015年底就部署了不停车收费技术(ETC)应用项目,但迄今为止进展十分缓慢。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阮鸿长表示,根据政府总理的决定,最迟于2018年12月31日,1号国道和西原地区胡志明路必须实行自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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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水桥收费站。照片:Thu Huy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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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鸿长副部长表示:“2019年1月1日后建成的收费站,投资者验收合格后应立即移交收费站的管理和运营。其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道路使用服务收费站的管理和运营,由国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最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实现自动电子不停车收费。”
目前,Tasco投资的车站进度尚可保证,但越南工商银行投资的车站需更加注意按照通用标准进行同步技术,以避免运营后出现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长张光义指示:“我们已经就标准达成一致,以下投资者必须遵循这些标准,以确保全国范围内的一致性。此外,在实施不停车收费技术时,必须确保不超过BOT投资者现有收费成本的原则,并且不限制服务提供商。”
VETC股份公司(Tasco股份公司旗下不停车收费系统投资运营商)总经理武光林表示,截至目前,施工设计图纸及概算的编制、评估、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
5个车站已部署不停车自动收费系统,过站车辆速度达30公里/小时;同时,3个车站已完成设备安装,但BOT投资者尚未投入运营。例如,在广义省慈义收费站,Tasco自2016年10月起实施月度自动收费,但BOT投资者尚未批准收费,因为需要进行6个月的试运行。
对于实施进度,林先生表示,如果一切顺利,Tasco计划每月投入运营2-3个站点,到今年年底将完成28个站点。
为加速实施上述项目,张光义部长要求,2017年4月15日前,相关单位须完成项目大纲,以便该部提交政府。
2017年4月30日前,要完成对BOT项目服务商、投资商的承诺和签订合同,特别是对28个拟建项目要落实到位。
ETC项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交通运输部已批准实施1号国道及西原地区胡志明路段的全国ETC项目,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合同模式,共设28个收费站(不包括由越南工商银行信贷提供的9个收费站)。
该项目的投资方是塔斯科股份公司和VETC股份公司的合资企业。根据计划,2016年至2019年期间,将在1-2条车道上实施自动不停车收费,2019年后,将在所有车道上实施。
据Quang Toan/baotintuc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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