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错误的人,退休官员仍需承担责任
黎国利表示,即使领导人退休5年或10年,如果他们后来引进的干部陷入困境并触犯法律,领导人仍然必须承担责任。
克服“程序正确”却选不出合适人选的局面
在人事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选拔引进干部是尤为重要的前提。因为实践证明,只有选拔引进了素质能力兼备的干部,才能使干部的规划、培养、轮换和使用做到客观准确。反之,如果引进不正确,安排使用就会不正确,后果难以预料,尤其是关键干部的配置不当。
为了选拔正确、合适的干部队伍,在2021年12月举行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推进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的结论和规定的全国干部会议上,阮富仲总书记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将试行一些政策,如:“选拔领导干部、介绍领导干部,并负责在选举过程中介绍领导干部,任命副领导干部;党委书记介绍选举常委,并负责介绍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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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2021年12月全国干部会议上发表讲话,宣传贯彻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推进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的结论和规定。 |
此次在选拔引进干部过程中试点强化领导干部责任约束,有望在干部选拔引进工作中开辟新的突破口,克服近期一些地方出现的“按程序”用人、用人不合适、引起社会强烈不满的局面。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原副院长、副教授黎国利博士表示,干部、党员和人民最希望的是防止出现“地方主义”、“个人主义”、任用亲属、亲戚、亲信的现象,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干部工作中的派系和地方主义,导致一部分干部、党员素质下降。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领导干部在制定选举任用方案时,必须对选拔任用人员负最终责任。如果被选拔任用的人选能力不足、违法违规,直接推荐该人选必须对党和人民负连带责任,甚至被撤销职务。
因为单位领导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被推荐人的情况、素质和能力。他必须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他不能选择一个明知其弱点,却仍然因为朋友、派系或“买卖”职位而推荐的人。
黎国利赞同中央的试点政策,并表示,必须明确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因为如果不谨慎,就会导致极端的专制主义、“派性”、“裙带关系”,甚至滋生腐败。
此外,人事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严格、科学、统一,确保公正客观。虽然首长在选拔和推荐干部方面被赋予了更大的权力,可以负责副职的任命,但这并不意味着首长可以随意任命任何人,仍然必须发扬民主,征求党委的意见,做到公开透明,并提供清晰、令人信服的干部选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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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黎国利博士——原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副院长。 |
黎国利先生介绍说,我国祖先从封建时代就规定,推荐人要对被推荐人负责,被推荐人做出成绩、得到奖励、得到提拔,推荐人也同样享有同样的荣誉。
相反,如果我们推荐错了人,损害了国家利益,就必须受到惩罚。这次十三大,中央提出了在干部选拔推荐中推行一把手责任制的方针。总的精神是要学习前辈的经验,因为只有这样严格明确,才能在推荐错误干部时,把责任压实。
黎国利回忆起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后,许多人寄予厚望,希望选拔出的干部是廉洁之人,但大会召开后不久,却发现包括中央委员在内的一批腐败、腐化、堕落的干部。他表示,这值得深思。有些干部工作看似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结果却出了问题,程序正确却选错了人,留下了许多需要处理和解决的后果。然而,令舆论担忧的是,至今没有一位引荐、提名或推荐干部的人因引荐错误干部而被追究责任。
中央提出在选人引智工作中试行领导干部负责制,非常正确,也很紧迫。不少意见认为,要发现、选拔、引进真正有德有才的人才担任代表、常委,需要推动研究制定和完善干部引进相关规章制度,做好退休后责任追究工作。
“即使领导人五年或十年后退休,如果他们后来引进的干部陷入困境,触犯法律,领导人仍然必须承担责任,”黎国利先生强调,领导者并非公正客观。当他们想提拔某人时,他们会“想方设法”地任命A干部,而不是B干部。因此,如果没有检查、监督和长期责任,就很难选拔出廉洁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