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发布裸照推销妓女
Duong 雇人拍摄员工的裸照,并将其发布在论坛上,并附上顾客联系的电话号码。
9月11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文阳、黄氏梅因卖淫经纪罪提出的减刑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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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Duong 出席上诉听证会。 |
根据一审判决,2014年,Mai和Duong以夫妻身份在Quoc Oai区同居。2017年9月初左右,两人为两名女员工充当中间人,通过网络进行性交易。
为了吸引顾客,Duong雇佣一名男子拍摄两名员工的裸照,并附上他的电话号码,发布到论坛上。“快速拍一张”的收费是30万越南盾。
当顾客联系他时,Duong 就派他的员工到南慈廉县的一家酒店为他们服务。妓女们必须将所得收入的 50% 分给 Duong 和 Mai。之后,这名“皮条客”让两名女孩前往南慈廉县的南龙酒店住宿并卖淫。
2017年11月的一个傍晚,一位顾客打电话过来,Duong派了一名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两对情侣正在买卖性服务,被警方当场抓获。
根据一审判决,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Duong和Mai为两名员工提供数十次性交易,共获利420万越南盾。
6月12日,南慈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Duong和Mai有期徒刑48个月和42个月。
在上诉听证会上,Duong 表示自己曾协助警方抓捕赌徒,而 Mai 则表示自己刚刚生完孩子,希望法官能够审理她的案件。上诉法院接受了上诉,并将两名被告的刑期分别减为 6 个月和 36 个月。